一、招标条件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沿线综合配套项目,已经徐发改审发【2017】81号、121号及【2018】105号批准建设,所需资金来源由建设单位多渠道筹集解决,已落实。现对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沿线综合配套项目海绵城市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海绵城市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投标申请。
二、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江苏省徐州市。
2.工程规模: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沿线综合配套项目包括建国路站综合配套项目,用地面积约5202平方米;淮塔东路上盖物业开发,用地面积约7234平方米;文化宫站上盖,用地面积约7506平方米;大徐区间综合开发项目,用地面积约26175平方米等项目。
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承接的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沿线综合配套项目的海绵城市的方案设计即施工图设计,若服务期内承接的项目,服务期限满尚未结束的则继续履行。
4.招标范围及内容: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沿线综合配套项目的海绵城市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1)方案设计阶段:①地块现状问题及分析;②海绵城市设施类型选择;③海绵城市设施布局;④海绵城市方案校核及优化。2)施工图设计阶段:依据审查后确定的最终方案,对方案中各类型的海绵设施进行施工图深化设计。
四、工程标段划分
本工程设 壹 个标段。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具有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合格有效;
3.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城乡规划师;
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项目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申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申请;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
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到公共资源中心换开收据,开标时只需提交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复印件。法人基本账户未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需携带开户许可证原件至政务服务中心二楼F厅9号窗口备案(如不明确,请拨打9号窗口电话:0516-67019076咨询),登记完成后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60090188000127383-0007232
开户名: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4)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
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5)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在开标时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7)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按要求到账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七、获取招标文件及投标申请报名方法
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9年 4 月 24 日至2019年 4 月 30 日。
2.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 4 月 24 日至2019年 4 月 30 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3.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徐州市泉山区解放南路387号南都国际5号楼{汉中福禧酒店楼上}607室。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八、投标申请文件的递交
1.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于2019年 5 月 20 日9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徐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第四开标室。
2.未按投标文件密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文件,投标不予受理。
九、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十、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a、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xzggzy.com.cn)、
b、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
c、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xzgdjt.com)。
十一、联系方式
1 .招标人地址:徐州市云龙区和平大道地铁大厦1805室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16—80805235
2 .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泉山区解放南路387号南都国际5号楼{汉中福禧酒店楼上}607室
联系人:马璇 联系电话:0516—83362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