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675-190JOC010268
一、招标条件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项目所需资金来源由建设单位多渠道筹集解决,已落实。现对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
二、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江苏省徐州市。
2.工程背景: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西端起于杏山子大道的杏山子站,沿老徐萧公路—西三环路—淮海西路—淮海东路—徐州火车站—淮海东路延长段—东三环路—和平路—高铁徐州东站走行,途径西客运站、人民广场、彭城广场、徐州火车站、徐州民营工业园、止于高铁徐州东站,线路长度21.967km;全线共设18座车站,其中高架站1座,地下车站17座;在徐萧公路南侧,龟山以西,花头山以北设杏山子车辆段;在京沪高速铁路以东、京福高速公路以西,徐连公路以北设高铁停车场;在杏山子车辆段和一号路站附近分别设主变电站;在一号路站附近设控制中心。
3.招标范围:本项目工作范围为线路对应所在工程范围(含本工程所设置的车站、区间、场段及出入段线、主所及供电路由、控制中心及工程占地和环境敏感目标等),工作目标为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通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现场勘察、为验收工作进行资料收集。
(2)自行或委托国家规定资质单位进行环境影响监测,取得监测数据。
(3)编写竣工环境保护生态验收调查实施方案,组织方案的审查。
(4)组织公众意见调查。
(5)编写竣工环境保护生态验收调查报告;调查报告书的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部分:(前言;编制依据、调查目的、原则;方法、因子、范围及验收标准;工程概况;环境影响报告书回顾;环境管理及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调查;拆迁与安置情况调查;工程沿线自然环境及社会环境调查;公众意见调查与分析;环境影响调查监测与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其改进措施与环境管理建议;调查结论。)
(6)负责调查报告的技术评审以及现场验收评审。
(7)取得《关于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完成“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备案。
(8)其他竣工环保验收所需的基础性工作,并协助建设单位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具体详见《服务内容、技术标准和要求》。
4.计划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完成之日止。
(1)2019年8月20日,完成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满足试运营前安全评估需求;
(2)2019年12月底取得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并完成“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备案。
四、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壹个标段。
五、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2.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轨道交通环保验收调查工作业绩或轨道交通环境影响评价业绩。业绩以①合同、②中标通知书或建设单位委托书为准,二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类别为交通运输类)并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证书合格、有效;
4.项目负责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至少在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轨道交通环保验收调查工作或轨道交通环境影响评价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证明材料以①合同、②中标通知书或建设单位委托书为准,二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若上述证明材料中未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则必须另外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任职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
6.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本项目环评编制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9.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到公共资源中心换开收据,开标时只需提交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复印件。法人基本账户未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需携带开户许可证原件至政务服务中心二楼F厅9号窗口备案(如不明确,请拨打9号窗口电话:67019076咨询),登记完成后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贰 万元整。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60090188000127383-0007228
开户名: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5.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
6.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7.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在开标时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8.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9.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按要求到账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0.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七、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方法
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9年 4 月 24 日至2019年 5 月 5 日。
2、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 4 月 24 日至2019年 5 月 5 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电汇形式,售后不退,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费用电汇至如下账户:
收 款 人: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
账 号:11110154740005866
4、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一套,原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xuzhouhaiqi02@163.com),或将以下资料带至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否则不予办理:
(1)报名申请书(格式不限,注明委托代理人手机号码、办公室电话、传真及电子邮箱);
(2)投标人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于2019年 5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徐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30开标室(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未按招标文件密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a.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zggzy.com.cn)、b.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c.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d.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xzgdjt.com)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十一、其他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十二、招标人:徐州市壹号线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和平大道126-9号地铁大厦1805室。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16-80805235
十三、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
报名联系人:蒋百麒 联系电话:0516-83999306
招标项目联系人:温乔乔 联系电话:0516-85699499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