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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资源开发项目造价咨询单位比选

一、比选条件

徐州市轨道交通123号线一期工程沿线综合配套项目已由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批准建设(发改基础 [2017]144141142号),所需资金来源由建设单位多渠道筹集解决,已落实。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比选人,对轨道沿线资源开发项目造价咨询单位进行比选。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参选人参加比选。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江苏省徐州市。

2.工程规模: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沿线物业开发、室外附属设施、综合体、住宅及底商等工程。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现阶段在建工程包括:1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21.967km,项目总投资约162.78亿元;2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24.2km,项目总投资约171.79亿元;3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约18.13km,项目总投资约134.78亿元;6号线预留工程。

3.比选范围: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在建线路工程沿线资源开发类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竣工结算审核等。

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业主有权对上述计划进行调整,代理咨询单位应遵照执行)

四、合同段划分

本次比选共分  个合同段

五、参选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且证书合格、有效;

3.20156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一个10万平米以上房建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造价咨询项目业绩

4.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和土建专业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在本企业注册),至少具有一个10万平米以上房建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造价咨询的项目负责人业绩(已完),从事造价咨询工作5年以上,须为参选人在职员工,且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兼职;

5.参选人没有因骗取中选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参选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参选人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 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无行贿犯罪证明,本次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之日需在证明有效期内;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分包

六、比选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比选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参选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参选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

2.参选人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之前,无需到公共资源中心换开收据,开标时只需提交比选保证金电汇回单复印件。法人基本账户未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需携带开户许可证原件至政务服务中心二楼F9号窗口备案(如不明确,请拨打9号窗口电话:67019076咨询),登记完成后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3.本工程比选保证金金额:  万元。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60090188000127383

开户名: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中选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选比选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比选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选公示结束之日止。

5.参选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比选保证金时,比选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

6.参选人在办理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比选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7.参选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比选申请文件,在开标时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开具保函收据。如参选人中选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比选人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参选人中选,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比选人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8.任何以个人或非参选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比选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9.无论任何理由,比选保证金未及时按要求到账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0.资格审查不合格参选人比选保证金由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七、获取比选文件及投标报名方法

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8 627日至2018 7  6 日。

2.报名及发售比选文件时间:2018 6  27 日至2018 7  6 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3.报名及发售比选文件地点:徐州市新城区吉田商务广场E407室。

4.比选文件售价300/份,售后不退。

5.参选人报名时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八、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参选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于2018 7  19  9  30 分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至徐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 230 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未按比选文件密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九、评选办法

本工程评选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选细则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十、其他

本次比选公告发布媒体:

a.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xzggzy.com.cnb.中国采购与招标http://www.chinabidding.com.cn)、c.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xzgdjt.comwww.xzmetro.net)。

十一、联系方式

比选人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镜泊西路汉风路交叉口吉田商务广场E407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16-80805235

传真:0516-83289804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2018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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