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徐州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工程已经苏发改设施发﹝2014﹞853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由建设单位多渠道筹集解决,已落实。现对徐州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江苏省徐州市。
2.项目规模:徐州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就餐餐位500人。
3.招标范围:徐州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职工食堂厨房设备的供应及配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食堂设备及相关材料、备品备件的供应、安装调试、运行测试、验收、质量保证、技术支持等内容。
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徐州市有关现行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5.计划供货期:自签订采购合同至2018年9月30日(采购人有权根据需要调整供货时间)。
6.质量保证期:自安装调试完成之日起三年。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为厨房设备或不锈钢类设备生产厂家,持有效期营业执照在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厨房设备或不锈钢类设备,能体现厨房设备或不锈钢类设备生产、制造、制作等生产含义词语。
2.投标人具有以下有效证书:
①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②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③OHSAS18001/ GBT2008-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④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⑤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⑥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⑦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提供具有相关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所投主要产品(灶具、电磁设备、消毒设备、蒸柜)的有效检测报告(试验报告必须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6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两个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国内食堂项目供货业绩;业绩必须是投标人的,不接受投标人母公司、子公司或合作方的业绩;
5.投标人具有食堂设备的商标注册证(大类含食堂设备或厨房设备或不锈钢类设备);
6.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主要设备(厨房设备或不锈钢类设备)的先进生产线及加工设备(提供设备相关照片及清单列表并提供加工设备的购买合同或发票的扫描件);
7.近三年内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9.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前,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资格审查日期需在证明有效期内)。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本项目只接受生产企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联合体投标和非独立法人机构的投标。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比选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参选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参选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
2.参选人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之前,无需到公共资源中心换开收据,开标时只需提交比选保证金电汇回单复印件。法人基本账户未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需携带开户许可证原件至政务服务中心二楼F厅9号窗口备案(如不明确,请拨打9号窗口电话:67019076咨询),登记完成后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3.本工程比选保证金金额: 贰 万元。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60090188000127383
开户名: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未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选人比选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比选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选公示结束之日止。
5.参选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比选保证金时,比选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
6.参选人在办理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比选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7.参选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比选申请文件,在开标时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开具保函收据。如参选人未中选,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比选人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参选人中选,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比选人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8.任何以个人或非参选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比选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9.无论任何理由,比选保证金未及时按要求到账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0.资格审查不合格参选人的比选保证金由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六、获取招标文件及投标报名方法
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8年6月27日至2018年7月6日。
2.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6月27日至2018年7月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3.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徐州市新城区吉田商务广场E栋407室。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盖章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身份证盖章复印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参选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于2018年 7月 20 日 9 时 30 分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至徐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 230 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未按比选文件密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八、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九、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a.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xzggzy.com.cn)、b.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c.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xzgdjt.com)。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镜泊西路汉风路交叉口吉田商务广场E栋407。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16-80805235
传真:0516-83289804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