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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火灾自动报警及气体灭火系统合格集成商比选公告

编号:0675-170JOC010041

一、项目条件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火灾自动报警及气体灭火系统资金已经落实。现邀请能提供本次比选项目货物和服务的企业参加本项目的合格集成商比选。本次比选是对申请人的资格评估,并非采购意向或承诺。只有通过比选的合格申请人才能参加下一阶段由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总承包方(以下简称总承包方)组织的招标活动。总承包方将在火灾自动报警及气体灭火系统的合格集成商范围内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二、代理机构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方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比选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江苏省徐州市。

2、项目概况: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西端起点位于龟山西侧的路窝村站,沿老徐萧公路—三环西路—淮海西路—大马路—穿徐州火车站—淮海东路延长段—三环东路—和平路—珠山路走行,止于高铁徐州东站站。1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22km,共设车站18座,其中地下站17座,高架站1座。设联络线两处,分别在徐州火车站站设与3号线联通、在一号路站设与4号线联通。在线路西端徐萧公路以南、路窝村以西设置杏山子车辆段与综合基地,承担线网中近期建设的1、2、3号线的厂架修任务,在线路东端京沪高铁以东、京福高速公路以西、徐连公路以北设高铁停车场。在杏山子车辆段附近、一号路站附近分别设置一座主变电站。在一号路站附近设置一座控制中心,为全网5条线共用的控制中心。

3、项目范围: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18个车站、1座停车场、1座车辆段、2座主变电所的火灾自动报警及气体灭火系统的全套硬件设备、材料、系统软件、备品备件及质量保证期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供货:火灾自动报警及气体灭火系统的设备、材料、系统软件、备品备件供货;(2)服务:设计联络与产品设计、出厂检验、安装指导、项目管理、试验、接口管理、系统集成、调试、运行测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等相关服务。详细内容参见“用户需求书”。

4、工期要求:根据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开通运营的时间安排及火灾自动报警及气体灭火系统专业工期策划,计划于2019年9月全线开通试运营。具体日期在设计联络会中确定,业主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供货周期,申请人不得拒绝,并且不得据此提出增加相关费用的要求。

四、合同段划分

本次比选共分  个合同段。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比选项目货物和服务的企业;本项目不接受非独立法人机构的申请;

2、申请人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申请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消防设施工程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资质在有效期内;

4、申请人近5年内(2012年5月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具有2项已开通(含试运营)的国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城市轨道交通(地铁、轻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气体灭火系统集成业绩(每个业绩均不少于10个车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用户证明为准。三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时间以用户证明时间为准)。业绩必须是申请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合作方的;

5、申请人选用的报警系统设备(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智能感烟、感温探测器、输入输出模块、光纤火灾探测系统、感温电缆、吸气式感烟探测器等)近5年内(2012年5月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具有3项已开通(含试运营)的国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城市轨道交通(地铁、轻轨)业绩(每个业绩均不少于10个车站,以合同及用户证明为准,二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时间以用户证明时间为准);

6、申请人选用的气体灭火系统设备近5年内(2012年5月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具有3项已开通(含试运营)的国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城市轨道交通(地铁、轻轨)业绩(每个业绩均不少于10个车站,以合同及用户证明为准,二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时间以用户证明时间为准);

7、申请人拟选派的项目经理近5年内(2012年5月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担任过1条已开通(含试运营)的国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城市轨道交通(地铁、轻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气体灭火系统项目的项目经理职务(每个业绩均不少于10个车站,以合同及用户证明为准,二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时间以用户证明时间为准);

8、拟报同类产品在近5年内(2012年5月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无重大质量问题;

9、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

10、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11、申请人是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12、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3、申请人比选前,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日期需在证明有效期内);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比选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项目的比选;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与比选。

六、比选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项目比选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汇至业主方账户或采取银行保函形式缴纳,保函开具银行为:各全国性商业银行支行及其以上的银行。如不按要求缴纳比选保证金,则视为申请人未提交比选保证金。

2、本项目比选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

比选保证金汇至如下账号:

收款单位:徐州市壹号线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徐州云龙支行

   号:1106020209210213729

申请人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日期至少1个工作日前到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房间号:408;联系人:刘倓;联系电话:0516-83289879)换取“比选保证金收据”。

注:换取“比选保证金收据”所需资料:1.单位授权委托书;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银行回单复印件或银行保函原件;4.比选文件。

七、获取比选文件及报名方法:

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7年 5  19 日至2017年 5  26 日。

2、报名及发售比选文件时间:2017年 5  19 日至2017年 5  26 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报名及发售比选文件地点: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

4、比选文件售价500元/份,电汇形式,售后不退。比选文件费用电汇至以下账户:

人: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    

   号:11110154740005866

5、申请人报名时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八、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于2017年 6  8  9  30 分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至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楼1016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业主方不予受理。

九、其他:

1、本次比选公告发布媒体:a、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www.xzcet.com)、b、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c、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xzgdjt.com)。

十、联系方式

1、业主方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镜泊西路汉风路交叉口吉田商务广场E栋407。

联系人:侯工

2、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

报名联系人:董雯                       0516-83999711

招标项目联系人:温乔乔                 0516-85699499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 5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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