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限责任公司建设的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2、3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建设(发改基础[2013]342号),所需资金来源由建设单位多渠道筹集解决,已落实。现对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2、3号线一期工程管线迁改、交通疏解造价咨询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管线迁改、交通疏解造价咨询项目的投标。
二、招标代理机构
本项目不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具体招标事宜由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完成。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江苏省徐州市。
2.工程规模:1号线线路全长21.967km,项目总投资约162.78亿元;2号线线路全长24.2km,项目总投资约171.79亿元;3号线线路全长约18.13km,项目总投资约134.78亿元。
3.招标范围: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2、3号线一期工程管线迁改、交通疏解造价咨询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审核等。
招标人有权调整招标范围。
4.计划服务周期:自招标人与造价咨询单位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束之日止。
四、合同段划分
本工程按 一 个标段招标。
五、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且证书合格、有效;
3.投标人近五年(指2012年6月1日至今)在徐州市范围内具有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定义:指徐州市范围内市政道路、市政管线、强弱电工程的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审核的业绩(已完),三个阶段的造价咨询业绩必须同时具备,可不在同一合同项下;
4.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和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在本企业注册),至少具有市政道路工程、市政管线各一项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的项目负责人业绩(已完),从事造价咨询工作5年以上,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且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兼职;
6.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投标人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 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无行贿犯罪证明,本次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需在证明有效期内;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凡在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交通1号线、2号线、3号线一期工程承担造跟踪审计项目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分包。
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2.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专用账户,由财务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持有收据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投标人须将此收据扫描件附到投标文件中。
3.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投标人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室,由财务室开具保函收据,持有收据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投标人须将此收据扫描件附到投标文件中。
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汇至如下账号:
收款单位: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
账 号:518360819170
投标人须在开标截止1个工作日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上述指定账户,并于开标截止1个工作日前到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开标时现场查验,否则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或保函退还: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凭保证金或保函收据退还;如投标人中标,合同备案后,凭保证金或保函收据退还。退还手续至407办理,联系人:段工,联系电话:0516-80805230。
注: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所需资料:1.单位授权委托书;2.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银行回单复印件或银行保函原件;4.招标文件。
七、获取招标文件及投标报名方法
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7年09月28日至2017年10月10日。
2.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9月28日至2017年10月10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3.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江苏省徐州市镜泊西路汉风路交叉口吉田商务广场E栋407。
4.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7年10月11日17:00前向招标人提出。
5.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于2016年10月26日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苏省徐州市镜泊西路汉风路交叉口吉田商务广场E栋419(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未按招标文件密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十、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体:a.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www.xzcet.com)、b.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c.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xzgdjt.com或www.xzmetro.net)。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镜泊西路汉风路交叉口吉田商务广场E栋407。
联系人:董工
刘工
电话:0516-80805235
传真:0516-83289804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0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