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徐州市叁号线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的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已经苏发改设施发【2016】341号批准建设,所需资金来源由建设单位多渠道筹集解决,已落实。现对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弱电、供电系统施工及车辆段设备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
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标事宜。
3.1. 工程地点:江苏省徐州市
3.2.工程规模:
3.2.1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正线起于下淀,线路长约18.13km,设站16座,全部为地下站,其中换乘站5座。分别在徐州火车站站与1号线换乘、和平路站与远景5号线换乘、淮塔东路站与2号线换乘、南三环站及铜山副中心站与4号线换乘。最大站间距2.04km,在和平路站~淮塔东路站区间;最小站间距0.747km,在焦山村站~银山站区间;平均站间距1.19km。全线设置银山车辆基地一处,位于线路南端,连霍高速公路以南、银山路以西的地块内。设置1、2、3号线共用控制中心一座,建于一号路站附近。3号线设置维修中心一座,位于车辆段内;设置培训中心一座,位于车辆段内。3号线一期工程设联络线两处,与1号线在徐州火车站站设联络线,与2号线在淮塔东路站设联络线。
3.2.2本招标项目控制价为1800万元。
3.3.招标范围:监理工作内容包括,设备调研、设备采购、合同谈判、设计联络、生产监造配合、工厂验收、编制审核各专业系统设备国产化清单、供货管理、合同管理、施工安装监理、安装材料管理、接口管理与协调、施工质量和进度的控制、单体调试、本系统联调、与相关系统联调、设备系统预验收、单位工程验收、综合联调、试运行、运行临管、竣工验收、试运营、竣工结算、审计、工程质量保证期结束直至最终验收提供全过程的工程监理及技术咨询服务,以及委托人认为应属监理人职责范围之内的其他所有工作。其中:
3.3.1弱电系统
包括但不限于通信、信号和自动化控制系统。其中,通信系统包括专用通信、警用通信系统和民用通信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包括火灾自动报警、气体灭火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节能控制系统、环控柜设备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安检设备与门禁、自动售检票(含相应清分)、综合监控系统、屏蔽门和电梯、自动扶梯等设备工程监理及技术咨询服务。
3.3.2供电系统
供电系统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的施工准备、施工安装、单体调试、单系统调试、综合联调、预验收、试运行、试运营、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监理及技术咨询服务:
(1)主变电站:
徐州轨道交通3号线铜山副中心站、110kV主变电站施工阶段的土建、建筑装修、设备系统及安装工程、110kV线路工程以及供电局对侧电缆出线间隔工程(如有)等。
(2)变电所:
35kV中压环网、牵引变电所、降压变电所、跟随变电所、电力监控系统(变电所综合自动化部分)、接触网、杂散电流防护、能源管理系统、可视化接地、再生制动回馈设施等。
(3)接触网及疏散平台:
接触网采用直流1500V架空供电制式,地下线采用刚性悬挂接触网,其余采用柔性悬挂接触网,全线设置疏散平台。
3.3.3车辆段设备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车辆段工艺及维修设备的技术文件审查、选型、设备调研、招标采购、合同谈判、设计联络、监造、厂验、安装、调试、预验收、综合联调、试运行、试运营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的全过程的监理及咨询服务。
3.4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工程质量保证期结束直至最终验收为止。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主要里程碑工期策划(暂定):
2019年6月实现“洞通”;
2019年10月实现“轨通”;
2019年12月实现“电通”;
2020年8月综合联调完成;
2020年12月开通试运营。
本节所述之里程碑时间为本工程初步计划安排,不排除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做出调整的可能,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此信息,并不得以此为借口提出变更合同总价的要求。
3.5质量标准:合格
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具体划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1.投标人企业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之一:
5.2.1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5.2.2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5.2.3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5.3.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铁路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或电力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符并在有效期内;
5.4.投标人近5年内(在2012年8月1日以后的)至少有一个国内已运营(含试运营)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地铁或轻轨)中含通信、信号和自动化控制系统、供电系统以及车辆段设备内容的监理业绩(通信、信号和自动化控制系统、供电系统以及车辆段设备内容可在同一个监理合同中体现,也可分别在不同合同中体现),投标人母公司或子公司的业绩不作为投标人自身业绩;不接受联合体、分包、境外承包业绩;
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6.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还须具备下述条件:
5.6.1.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6.2.至少具有一条国内已运营(含试运营)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地铁或轻轨)中含通信或信号或供电系统的监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5.6.3.须为本单位在编职工,不得是外聘、返聘或退休人员;
5.7. 弱电、供电系统施工及车辆段设备监理项目其他监理组人员配备的最低要求一览表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人员要求 |
1 |
总监代表 |
通信信号1人 供电系统1人 综合监控(包括FAS、BAS、ACS、气体灭火系统等)1人 车辆段设备、自动售检票、站台门、电梯、自动扶梯、安检1人 |
1.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对口),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符; 2.本科及以上学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具有类似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经验,专业对口; 4.须为本单位在编职工,不得是外聘、返聘或退休人员。 |
2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14人(专用通信1人,警用、民用通信1人,信号2人,综合监控(包括FAS、BAS、ACS、气体灭火系统等)2人,自动售检票、站台门、电梯、自动扶梯、安检3人、车辆段设备1人、供电2人、接触网2人) |
1.具有省/部级监理工程师证书及以上(专业对口); 2.本科及以上学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具有类似项目监理经验,专业对口; 4.须为本单位在编职工,不得是外聘、返聘或退休人员 |
3 |
监理员 |
16人(专用通信1人,警用通信1人、民用通信1人,信号1人,综合监控(包括FAS、BAS、ACS、气体灭火系统等)4人,自动售检票1人,站台门、安检1人,电梯、自动扶梯1人、车辆段设备1人、供电2人、接触网2人) |
1.具有省级或国家级的监理培训证书(专业对口); 2.具有类似项目监理经验,专业对口;
|
4 |
安全监理工程师 |
4人 |
1.持有专业资质证书或国家行业部门颁布的专业培训证书; 2.专科及以上学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具有5年以上同类项目安全监理工作经验; 4.须为本单位在编职工,不得是外聘、返聘或退休人员。 |
5 |
合同、计量工程师 |
4人 |
1.持有专业资质证书或国家行业部门颁布的专业培训证书; 2.专科及以上学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具有3年及以上工程合同管理或计量管理、工程造价管理的工作经验; 4.须为本单位在编职工,不得是外聘、返聘或退休人员。 |
6 |
档案资料管理人员 |
1人 |
具有档案资料管理等相关工作经历和经验 |
7 |
合计 |
43人 |
|
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省级监理工程师(仅限江苏省监理工程师)专业:以所学专业为准;监理员以监理员证书或者培训证书为准。
5.8.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9. 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10 投标人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 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无行贿犯罪证明,本次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需在证明有效期内;
5.11. 投标申请人、拟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备案;
5.12. 省内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同一设区市最多可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省内监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设区市从业。省外监理人员只能在一个在建项目上从业;
5.13.投标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徐州”[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 /index.htm]“征信服务公司”专栏,咨询电话 王主任:18252165432;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9981、0516-80800966)。
6.1.1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1.2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递交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财务室,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合同备案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6.1.3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叁拾陆万元整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461169937155
开户名:徐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6.1.4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1.5 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1.6、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6.1.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进行完监理合同备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7.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7年9月25 日至 2017年10月26日
7.2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17年10月26 日10:00前内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
7.3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7年10月13 日17:00前通过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http://122.192.166.138/xzhynew)向招标人提出。
7.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 年10月26 日10时00分。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范字【2013】4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为:
a投标人投标报价: 42分
b投标人监理方案: 24分
c投标人项目监理机构: 26分
d投标人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5分
e投标人同类工程业绩: 2分
f投标人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获得奖项: 1分
10.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于2017年 10月26 日10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电子版递交至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8开标室(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具体地址为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1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招标人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镜泊西路汉风路交叉口吉田商务广场E栋406。
联系人:胡工
电 话:0516-83289785
2.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邮 编:100055
项目联络机构:南京技术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京市珠江路187号7楼
联系人:陈思
电 话:13770566661
传 真:025-57712710
电子邮件: 5533208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