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徐州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工程施工监理已经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苏发改设施发【2014】853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监理投标。
2 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3.1 工程地点:徐州市开发区,和平大道以北、汉源大道以西地块内。
3.2 工程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 82694 平方米。其中:控制中心面积 76059 平方米;地铁公安分局面积 6635 平方米。建筑高度99.9米。建筑层数:控制中心主楼23层,公安分局9层。本工程监理费约 400 万元。
3.3 招标范围:徐州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工程施工监理施工实施全部工作的监理服务(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及安全管理”)。
3.3.1土建工程监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控制中心主楼及公安分局地上部分土建施工;
3.3.2机电系统安装与装饰工程监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控制中心及公安分局低压配电及动力照明、智能化、通风空调、给排水及消防系统、建筑室内装饰、室外装饰、室外各项配套等工程。
对于上述工程自准备期至竣工验收前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工作协调、安全文明和环境保护实施全面管理;对缺陷责任期内施工承包人实施的本工程的未完成工作、缺陷修补与缺陷调查工作的监理服务,参与施工工程结算审核等。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范围进行调整。
4 要求工期:自收到发包人中标通知书起,至所监工程缺陷责任期满结束。本项目计划竣工时间为2018年3月。
5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5.2 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3本项目总建筑面积82694 平方米,建筑高度99.9米。项目监理组人员不少于14名。除按本项目要求配备1名总监理工程师外,至少还必须配备江苏省监理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5名:(其中1名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5年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类似工程监理经验;1名装饰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5年及以上装饰类似工程监理经验;1名暖通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机电安装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5年及以上暖通类似工程监理经验;1名给排水专业工程师(或机电安装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5年及以上给排水类似工程监理经验;1名电气专业工程师(或机电安装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5年及以上电气类似工程监理经验);1名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造价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其余项目组人员必须具备监理员或以上证书。所需专业配套人员齐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省级监理工程师(仅限江苏省监理工程师)专业:以所学专业为准)。以上人员都须提供岗位证书(必须在本企业注册)。项目监理组人员中配备的其他监理人员应满足不同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需要;
5.4.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4.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4.3 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5 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前,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资格审查日期需在证明有效期内)。
5.6 投标申请人、拟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组成员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备案。
5.7 外省市监理企业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需到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新城区建设大厦(镜泊西路)四楼建工处办理监理资质和监理从业人员单个监理项目核验手续。
5.8 省内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同一设区市最多可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省内专业监理工程师,最多可在省内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省内监理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在建项目上从业。
5.9执行苏建规字【2016】3号文要求,失信严重程度为严重的,自名单载明的“发布时间”之日起三年内,其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以资格审查时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栏信息为准)。
5.10 凡2016年1月18日以来被省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5.11投标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徐州”[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index.htm]“征信服务公司”专栏,咨询电话0516-66998228;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9981、0516-80800966)。
6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6.2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6.4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捌万元 整。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504069139417
开户名:徐州市融汇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6.5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6 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7 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6.8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监理合同备案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次日起,至中标人公告之日止。
6.9 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递交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镜泊西路建设大厦219房间,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监理合同备案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7 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7年 1 月18 日至2017年 1 月 23 日。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17 年 1月23 日17:00前内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7 年 2 月 4 日17时前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 2月 16 日 9 时30分。
8 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为:
a报价 42分;
b投标人监理方案 24分;
c投标人项目监理机构 26分;
d投标人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5分;
e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2分;
f投标人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获得奖项 1分。
10 其他: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招标人: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胡恒帅 电话:0516-80805230
1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戴莉莉 电话:0516-83822529
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