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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专用通信系统合格集成商比选公告(二次公告)

编号:0675-170JOC010011


一、项目条件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专用通信系统项目资金已经落实。现邀请能提供本次比选项目货物和服务的企业参加本项目的合格集成商比选。本次比选是对申请人的资格评估,并非采购意向或承诺。只有通过比选的合格申请人才能参加下一阶段由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总承包方(以下简称总承包方)组织的招标活动。总承包方将在专用通信系统的合格集成商范围内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二、代理机构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方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比选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江苏省徐州市。

2、项目规模: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自西路窝村站至东徐州东站站,沿线主要经过老徐萧公路、淮海西路、淮海东路、淮海东路延长段、东三环路、和平路、珠山路等。线路全长21.967km,其中高架线长0.571km,地下线长20.996km,敞开段长0.4km;共设18座车站,其中地下站17座,高架站1座,平均站间距1.25km;设主变电所2座(分别位于杏山子车辆段和一号路站附近);设控制中心1处;本工程在线路西端徐萧公路以南、路窝村以西设置杏山子车辆段与综合基地,承担线网中近期建设的123号线的厂架修任务;在线路东端京沪高铁以东、京福高速公路以西、徐连公路以北设高铁停车场,在一号路站附近设置一座控制中心,为全网5条线共用的控制中心。

3、项目范围: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专用通信系统设备采购、集成及相关服务和通信系统(包含公安通信系统和专用通信系统)集成服务管理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专用通信系统设备材料、工具、仪器仪表、备品备件以及所需的附件、专用安装材料的采购,所提供系统的产品设计、方案优化、设计联络、深化设计并配合设计方完成施工图、内外部接口协调、技术文件、工厂测试、出厂验收、包装、运输、仓储、交付、开箱验收、安装督导、系统调试、综合联调、预验收、试运行、竣工验收、试运营、质保期、最终验收、培训、售后服务以及备品备件的长期支持等一系列系统集成工作和通信系统(包含公安通信系统和专用通信系统)集成服务管理工作。详见用户需求书。

四、合同段划分

本次比选共分个合同段。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比选项目货物和服务的企业;本项目不接受非独立法人机构的申请;

2、申请人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申请人自2011 12 月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有1个已完成的国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地铁通信系统集成或含专用通信系统集成的业绩(业绩至少包含专用传输系统、公务电话系统、专用电话系统、视频监视系统、无线通信系统中的四个系统,10个及以上车站,如该业绩是联合体合同,则申请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方,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用户证明为准,且用户评价良好。三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时间以用户证明时间为准)。业绩必须是申请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合作方的;

4、申请人选用的视频监视子系统集成商自2011 12 月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有2项已开通的国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地铁正线视频监视系统设备集成采购业绩;无线通信子系统集成商自2011 12 月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有3项已开通的国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地铁正线无线通信系统设备集成采购业绩。以合同及用户证明为准,且用户评价良好,二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时间以用户证明时间为准。

5、申请人拟选派的项目经理至少担任过1条国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地铁已完成通信系统集成或含专用通信系统集成项目的项目经理职务,具备通信与广电或机电一级建造师证书,并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合同及用户证明为准,二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6、传输、乘客信息(包含LTE)、集中告警、集中录音系统业绩:所选系统设备自2011 12 月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有1条国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地铁正线开通业绩。以合同及用户证明为准,且用户评价良好,二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7、无线通信、公务电话、专用电话、广播、时钟、电源、信息网络系统业绩:所选系统设备自2011 12 月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有3条国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地铁正线开通业绩。以合同及用户证明为准,且用户评价良好,二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8、视频监视系统业绩:所选系统设备自2011 12 月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有2条国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地铁正线高清专用通信视频监视系统或公安通信视频监视系统开通业绩。以合同及用户证明为准,且用户评价良好,二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9、拟报同类产品在自2011 12 月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无重大质量问题;

10、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

11、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12、申请人是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13、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4、申请人比选前,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日期需在证明有效期内);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比选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项目的比选;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与比选。

六、比选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项目比选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汇至业主方账户或采取银行保函形式缴纳,保函开具银行为:各全国性商业银行支行及其以上的银行。如不按要求缴纳比选保证金,则视为申请人未提交比选保证金。

2、本项目比选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整。

比选保证金汇至如下账号:

收款单位:徐州市壹号线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徐州云龙支行

    号:1106020209210213729

申请人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日期至少1个工作日前到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房间号:408;联系人:刘倓;联系电话:0516-83289879)换取“比选保证金收据”。

注:换取“比选保证金收据”所需资料:1.单位授权委托书;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银行回单复印件或银行保函原件;4.比选文件。

七、获取比选文件及报名方法:

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7 1 10 日至2017 1 17 日。

2、报名及发售比选文件时间:2017 1 10 日至2017 1 17 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报名及发售比选文件地点: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

4、比选文件售价500/份,电汇形式,售后不退。比选文件费用电汇至以下账户:

收 款 人: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   

    号:11110154740005866

5、申请人报名时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八、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于2017 2 8 9 00 分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至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016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业主方不予受理。

九、其他:

1、本次比选公告发布媒体:a、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www.xzcet.com)、b、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c、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xzgdjt.com)。

十、联系方式

1、业主方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镜泊西路汉风路交叉口吉田商务广场E407

联系人:侯工

2、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

联系人:温乔乔        电话:0516-83999711/0516-85699499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 1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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