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2025年度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2、3号线一期工程综合监控及FAS备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度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23号线一期工程综合监控及FAS备件采购项目已被批准,招标人为徐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资金来自 自筹 ,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背景: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西端起点位于路窝站,沿老徐萧公路-三环西路-淮海西路-大马路-徐州火车站-淮海东路延长段-三环东路-和平路-珠山路,止于高铁徐州东站,总体呈-西走向。1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约22km,共设车站18座,其中地下站17座,高架站1座。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北起新台子河站,途径二环北路-彭城广场-江苏师范大学-淮海纪念园-七里沟-市政府,止于新区东站。全长约24km,共设车站20座,全部为地下线。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起点位于下淀站,线路途经大庆路-复兴路-淮塔东路-解放南路-北京路-长江路-黄山路-银山路,终点站为创业园站。全长约18km,共设车站15座,全部为地下站。

2.2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2.3 最高投标限价:105万元。

2.4 招标范围:2025年度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23号线一期工程综合监控及FAS备件采购,详见用户需求书。

2.5 供货期限:收到采购订单之日起 60 天内完成供货(具体到货时间以采购订单为准)。

2.6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及用户需求书要求

2.8 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从次日起算)12 个月(货物依法标注有效期的,其所剩有效期不得少于总有效期的三分之二且不得小于质保期;国家有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为质保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3.2 投标人近五年(20204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个单项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综合监控或FAS备件销售业绩【业绩以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准,如不能体现合同金额的,金额认定以结算发票作为依据,业绩必须是投标人单独中标或签订协议的】;

3.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 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4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 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投标人未被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时间:2025 6 242025 716

4.2本项目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2025716 9  30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https://www.etrading.cn/BR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4DQ_XUZHOU?regioncode=DQ_XUZHOU)。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5.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þ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þ银行保函þ信用承诺、þ保险保单þ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5.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万元整

收款人: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开户账号:6009018800012738310068583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上述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5.3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险保单、担保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5.4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5.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5.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方式的除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7169 30本次开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徐州市不见面交易系统https://www.etrading.cn/BR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4DQ_XUZHOU?regioncode=DQ_XUZHOU选择投标人登录,进入我的项目进入工作台参与开标签到解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6.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将进入详细评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8.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A.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zggzy.com.cn);

C.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xzdtjt.com

10.联系方式

人:徐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环球(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徐萧路88

   址:北京市丰台区新村街道富丰路4号工商联大厦A1402

   编:221000

   编:100071

人:李工

人:肖工

   话:0516-67580100

   话:18936377650

2025624


<   上一篇 2025年度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2、3号线... 2025年度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2、3号线...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