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702-2440CITC6005
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的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车辆段架修工艺设备02包(中小型设备)采购项目已经江苏省发改委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国家发改委(发改基础﹝2013﹞34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由建设单位多渠道筹集解决,已落实。
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车辆段架修工艺设备02包(中小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1工程地点:江苏省徐州市。
1.2工程概况:徐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西端起点位于龟山北侧的路窝站,线路沿老徐萧公路-西三环-淮海西路-大马路-穿徐州火车站-淮海东路延长段-三环东路-和平路-珠山路走形,止于高铁徐州东站。一期工程线路右线全长21.89m。全线设车站18座,设杏山子车辆段1座,高铁停车场1座。
其中杏山子车辆段位于徐州市泉山区徐萧公路以南、马山东路以西、南临花头山,场地长约1.5公里,宽约350m,占地约38.4公顷。杏山子车辆段为线网级大架修车辆基地,段内设有检修库1座,承担徐州轨道交通1、2、3号线车辆架大修任务以及1号线车辆的定临修和日常运用工作。杏山子车辆段已于2019年10月投入运营。
车辆段检修库全部位于上盖物业开发盖板下方,总建筑面积约为31134m2,本次招标设备全部配置在检修库内,用于徐州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3号线的电客车架修作业使用。
1.3招标范围:本项目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以及竣工交验、培训等全过程,其间包含设计联络及各检验、试验、验收环节,包含本项目工程全过程服务、售后服务以及技术文件和图纸的提交。投标人按交钥匙工程要求对工程实施总承包,同时对全过程的安全、质量、环保、文明施工和施工占用道路及场地承担所有责任。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1.4交货地点:徐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杏山子车辆段或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1.5计划供货期:本招标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预验收应在2025年1月27日(暂定)以前完成。
1.6标段划分:壹个标段。
1.7其他:详见用户需求书。
2.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能提供本次招标项目货物和服务的企业;本项目不接受非独立法人机构的投标;
投标人须为所投设备(空簧气密性试验台、电气综合试验台、牵引橡胶堆拆装液压设备及工装)中至少任意1项的设备制造商。若上述某项设备不是投标人制造的,则必须得到该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
2.2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3投标人须具有在2019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少于600万元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车辆段工艺设备或架大修设备集成包的单项供货业绩,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合作方的;
所投空簧气密性试验台、电气综合试验台、牵引橡胶堆拆装液压设备及工装须分别具有在2019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城市轨道交通(仅限地铁和轻轨)行业应用业绩(须提供合同和业主出具的验收证明)
2.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高级工程师,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段集成设备供货服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若合同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相应项目的证明文件);
2.5投标人拟报的产品在近5年内(2019年11月以来)无重大质量问题;
2.6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且无拒绝表示和否定意见;
2.7投标人是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2.8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
2.1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与投标。
2.12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
3.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þ银行电汇、þ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þ银行保函、¨信用承诺、¨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3.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十五万元整
收款人: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60090188000127383-10066610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上述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3.3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3.4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 xxxx 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3.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3.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方式的除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至 2024年12月11日17 时 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获取;
4.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6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zggzy.com.cn)、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xzdtjt.com)、中国通用招标网(www.china-tender.com.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八、其他
8.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8.2 本次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登录徐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New)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模块后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参与开标、解密,未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九、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人: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和平大道126号9栋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地铁大厦)
邮编:221000
联系人:何工
电话:0516-80805207
招标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通用时代中心c座
邮编:100073
联系人:刘工、韩工
电话:010-81168423
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