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地铁6号线一期工程 已由 江苏省发改委 以 苏发改基础发 【2020】116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建设单位多渠道筹集解决,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车辆基地工程车01包(内燃工程车)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工程概况: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 6 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徐州东站~黄山路站)全长约 22.9km,全部为地下线,共设站 16 座;6号线全线共设一段一场,分别为汪庄车辆段和高铁停车场,两者相距约20km,均位于本工程范围内。本线采用最高运行速度为80km/h的B2型车,并采用全自动驾驶。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以及竣工交验、培训等全过程,其间包含设计联络及各检验、试验、验收环节,包含本项目工程全过程服务、售后服务以及技术文件和图纸的提交。投标人按交钥匙工程要求对工程实施总承包,同时对全过程的安全、质量、环保、文明施工和施工占用道路及场地承担所有责任。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2交货地点: 江苏省徐州市
2.3供货期: 设备的到货和调试在2024年6月底(暂定)以前完成。
2.4标段划分: 壹个标段
2.5其他: 详见用户需求书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本项目不接受非独立法人机构的投标;
3.2投标人必须是本次招标设备的直接生产厂家,不接受经销商或代理商的投标;
3.3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4投标人近5年内(2018年10月以来)须至少具有2项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已开通(含试运营)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内燃工程车供货业绩。(业绩以合同及用户证明为准,且用户评价良好,二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中要体现本次供货的设备为投标人自行生产制造)。业绩必须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合作方的;
3.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并具有一项已开通(含试运营)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类似供货业绩(业绩以合同及用户证明为准,且用户评价良好,二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注:第3.4、第3.5项需满足以下要求
①对同一工程同期建设的项目分批或分段供货的按一个工程计取,视为一项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同一工程分期建设的按多个工程计取,例如:××市地铁×号线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为两个不同工程,视为两项类似工程供货业绩。
②合同中须体现供货的工程名称、合同签订时间、供货类型(与资格条件要求货物类型一致)、供货的合同金额(与资格条件要求货物类型一致)等信息,否则不予认可。
3.6拟报同类产品在近5年内(2018年10月以来)无重大质量问题;
3.7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且无拒绝表示和否定意见。
3.8投标人是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3.9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
3.1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
4.2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投标人须办理“基本账户在线备案”,通过CA锁登录(http://221.229.211.52:8000/TPBidder/memberLogin?basicaccount=1)进入“基本账户在线备案”系统(于2021年5月20日启用),按照系统要求提交《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承诺书》完成“基本账户在线备案”(如不明确,请拨打电话:0516-67019076咨询)。投标申请人办理“基本账户在线备案”后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壹拾 万元。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600901880001273830060711
开户名: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4.5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
4.6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4.7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在开标时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4.8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9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按要求到账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10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5. 评标办法
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评标细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6.1本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1月7日
6.2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在 2023年11月7日9时30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https://www.etrading.cn/BR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4DQ_XUZHOU?regioncode=DQ_XUZHOU)
6.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 7日 9 时 30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zwb.xz.gov.cn)、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xzdtjt.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
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8.2 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招标人: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和平大道126-9号地铁大厦
联系人:董工
电话:0516-83289804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伟业、李静、张芳芳
电话: 15151818335、13952188582、15262199403
传真:025-86630325
电子邮箱:341345810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