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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4号线一期、6号线一期工程 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与报批询比公告

一、项目条件

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的3号线二期、4号线一期、6号线一期工程,已经苏发改基础发〔2020〕607号、苏发改基础发〔2021〕979号、苏发改基础发〔2020〕1163号批准建设,所需资金来源由建设单位多渠道筹集解决,已落实。现对该项目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4号线一期、6号线一期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与报批进行公开询比,欢迎能提供本次服务的询比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询比。

、项目概况

2.1项目地址:江苏省徐州市

2.2、询比范围:为顺利推动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4号线一期、6号线一期工程合法合规开工建设,结合项目情况,进行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与报批,工作内容包括并不限于协助用地单位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收集拟用地范围内的林地资料,制订调查方案细则、进行林地调查、编制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林业违法行为咨询服务、报批材料中其他要件的编制、区市省三级林业主管部门组卷报批,最终取得省林业局的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核同意书

2.3、估算费用80万元

2.4、服务期限:项目具备启动条件后6个月内取得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核同意书。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无条件响应询比人根据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4号线一期、6号线一期工程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的工作周期调整,及时完成各阶段相关工作。

2.5、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询比申请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要求:

3.1、本次询比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

3.2、询比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询比申请人须具有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

3.4、询比申请 2020年8月(含)至今,至少完成过一个林地报批类咨询服务项目。

3.5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6、项目负责人2020年81日(含) 至今,至少担任过一个林地报批类咨询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项目负责人除非得到业主的同意,在合同执行期内,不得更换人选。

3.8、询比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询比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项目提供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本标段的其他询比申请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关系的;

5)与询比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比公正性的;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本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询比申请人自2020年8月(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比。

、询比保证金的缴纳

项目询比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询比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

询比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

开户名称: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320006687018010001618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汇款时间:询比申请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前(汇款时备注:徐州地铁林地报批项目询比保证金

、获取询比文件

5.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8月23日至2023年8月28

5.2获取询比文件时间:2023年8月23日至2023年8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5.3询比文件售价500元/份,电汇形式,售后不退。询比文件费用电汇至如下账户:

开户名称: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320006687018010001618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注:备注栏注明(徐州地铁林地报批项目工本费)。汇款账户须与询比申请人名称一致

5.4、询比申请人在购买询比文件时,需向询比人提供以下资料一套,将原件的复印件加盖询比申请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jsjtxzzb@163.com)或将以下资料(原件的复印件加盖询比申请人公章)带至现场购买询比文件,否则不予办理。

1)询比申请书(详见附件);

2)询比申请人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3)营业执照(副本);

4)询比文件工本费汇款凭证。

注:询比文件发送至询比申请人邮箱。询比申请人的纸质申请资料须在递交询比申请文件现场交给询比人

、询比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2023年9月12日930

递交方式:本次询比采用书面现场递交方式开启

递交地址:询比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将询比申请文件递交至: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和平大道1269栋,地铁大厦7楼集采中心,701-1开标室

询比申请文件未密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比人不予受理。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细则见询比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a.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b.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xzdtjt.com

九、其他

本项目场地综合服务费500元,由中标人缴纳。

联系方式

询 比 人: 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徐州市和平

大道126-9号地铁大厦 1806 室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奥体

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6楼

邮    编: 221000        

邮    编:210019

联 系 人:邱波

联 系 人: 董海波

电    话:0516-80805230

电    话:025-87715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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