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徐海路车辆段废旧建筑拆除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3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R-2023-DJT-052
项目名称: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徐海路车辆段废旧建筑拆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项目规模:合同估算底价40万元。
采购范围: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徐海路车辆段待拆除废旧建筑物位于徐州经济技术开区,东侧为长安大道,西侧为规划道路,南侧为徐海路,北侧为福泽路西延。由中标单位拆除清运完成土地平整工作,包括框架结构办公楼拆除、框架结构厂房拆除、水泥路、水泥地面拆除、毛石及空心砖围墙拆除。
工期要求:2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质量标准: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
⑴申请人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一时点的资产负债表;
⑵申请人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本公告发布当月)利润表月报表。
3.申请人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证明文件。
4.申请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申请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资格审查结束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记录。
(二)特定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无在建工程,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投标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4日至2023年03月29日,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世茂广场SOHO3号楼17楼代理部)。
方式:供应商授权代表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至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部报名。
售价:5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31日09:30(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地点: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开标室(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世茂广场SOHO3号楼17楼第二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31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开标室(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世茂广场SOHO3号楼17楼第二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响应文件的接收:
1.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3年03月31日北京时间09:00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31日北京时间09:30
3.响应文件的接收地点: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开标室(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世茂广场SOHO3号楼17楼第二开标室)。
(二)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质疑。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三)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谈判
终止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帅 联系电话:0516-80805207
代理机构: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素雅 联系电话:0516-83836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