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徐州徐海路地铁车辆段TOD综合开发土地整理项目投资主体为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采用股权合作模式,对该项目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徐州徐海路地铁车辆段TOD综合开发土地整理项目位于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东侧为长安大道,西侧为规划道路,南侧为徐海路,北侧为福泽路西延(具体范围以批复的文件为准)。项目总投资约90.6亿元,规划用地面积约800亩,总建筑面积约83万㎡,具体规划指标以项目范围内最终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复及公示文件为准。
2.2项目合作范围
招标人通过依法合规形式确定中标的投资人为合作单位,并按项目合作协议的约定股比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按照双方确定的投资计划,负责本项目的咨询策划、规划设计、投资融资、工程建设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范围内的拆迁补偿、线路迁改的出资;(2)4号线车辆段上盖盖板投资建设;(3)招标文件及投资合作协议中要求的其他内容。
2.3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额约90.6亿元。
2.4 本项目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授权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投资主体,负责本项目投资、建设等工作。
2.5合同履行的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八年,本项目合作期自本协议生效日起至各方全部履行完《投资合作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之日止。如发生特殊事项未能完成《投资合作协议》项下的其他事项,在各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合作期限可适当调整。
本项目的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20%。项目公司股权结构为招标人及招标人指定单位(如有)持股40%、中标人持股60%。项目公司注册资金1亿元,应在项目公司成立后45个工作日内缴清,后续资金根据出资计划和项目需求逐步到位。项目公司成立后所需经营资金,由项目公司自身负责融资,如需股东方进行担保,股东各方就本项目须按照股权比例提供担保。若项目公司不能及时完成项目所需要的融资,对项目资金需求造成影响,则由双方另行协商筹措。
2.7标段划分: 壹 个标段。
3.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3.1资质要求
3.1.1设计资质
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3.1.2施工资质
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合计满足)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3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信誉要求
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成员)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具有 20 亿元及以上人民币的可用授信额度(不限定金融机构家数,以各金融机构可用授信额度之和作为评审依据)。
3.4业绩要求
3.4.1投资业绩:2017 年11 月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具有总投资金额 30 亿元及以上 PPP 项目或片区开发项目投资业绩。
3.4.2施工业绩:2017 年11 月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具有下列业绩之一:
(1)单项合同金额 10 亿元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 EPC 业绩;
(2)单项合同金额 10 亿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或 EPC 业绩;
3.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均应出资,其中联合体中牵头单位应实际主导支配完成本项目的投资建设。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职责分工,明确各成员方承担投资、设计、建设任务的范围和专业内容,且不得承担资质许可范围外的设计或施工内容。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独立投标人或不同联合体的成员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支票(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或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险公司等出函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和电子保函)。
4.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伍拾万元整
收款人: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开户账号:600901880001273830054155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投标人提供线上电子保函开具服务,投标人可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网址http://ggzy.zwb.xz.gov.cn//jryd/index.html)。平台咨询电话:4001538889。
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将保函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放至投标文件中,在开标时间截止前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投标保函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联系电话:0516-67019013。
4.4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5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的除外)。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及发售时间:自招标公告上网发布之时起至2022年12月5日截止,北京时间每天9:0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5.2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售后不退;
5.3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所有满足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放入投标书资格审查部分并加盖公章;
5.4发售地点: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世茂广场SOHO-3 号楼17层;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朱工;联系电话:0516-83906677;联系邮箱:zhongrui820@163.com。
5.5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委派联合体牵头人指定的授权委托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加盖公章资料现场核验:
<1>提供投标单位(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报名人为委托代理人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提供投标单位(联合体牵头人)联系方式;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各方);
<3>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投标申请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12月21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 时0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门西侧入口处。投标文件接收人:张素雅,18251680726。
6.2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2 年12月21日 9 时 30 分。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二楼230开标室。
6.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
本项目执行资格后审。
8.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办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a.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zwb.xz.gov.cn/);
c.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d.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
e.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xzgdjt.com)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和平大道126-9号
联系方式:刘训房
电话:0516-80805235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世茂广场SOHO-3号楼17楼
电话:0516-83906677
11.其他
(1)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招标人认定本项目的招标活动在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开展。请参加此次招标活动的各投标单位代表做好个人防护,尽可能减少现场人数,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 11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