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已由 江苏省发改委 以苏发改基础发 【2020】116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建设单位多渠道筹集解决,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公安通信及安全防范系统集成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范围: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公安通信及安全防范系统集成及相关服务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的公安通信系统及安全防范系统的系统设计、设备的软/硬件开发与制造、接口设计及测试、设计联络、样机制造及测试、出厂检验、包装、供货、运输、保险、交货、仓储、安装督导、测试、试验、完工测试、系统调试与试验、系统自检、综合联调、安全评估、预验收、试运行、消防验收、初期运营、竣工验收、向政府部门报检(含取证)、人员培训、备品备件和仪器仪表及专用工具的提供、质量保证期内的系统缺陷的修改和维护、最终验收等阶段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2.2交货地点: 江苏省徐州市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详见用户需求书
2.4标段划分: 壹个标段
2.5其他: 详见用户需求书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招标项目货物和服务的企业;本项目不接受非独立法人机构的投标;
3.2投标人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近5年内(2017年11月以来)至少有1条(10个及以上车站)已开通(含试运营)的国内地铁含公安通信系统集成业绩或专用通信集成业绩(公安通信系统集成业绩指以下两类中的一类:a、单项合同至少包含公安消防无线通信系统、公安视频监控系统、公安电源及接地系统、公安计算机网络系统、公安传输系统五个子系统;b.通信系统集成服务中含公安通信系统。)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且用户评价良好。三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时间以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合作方的;
3.4 子系统业绩要求:
(1)公安消防无线通信系统业绩(至少包括PDT设备、漏缆、光纤直放站等):所选系统近5年内(2017年11月以来)至少有3条已开通(含试运营)的国内地铁正线业绩(以合同、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且用户评价良好,二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时间以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2)公安视频监控系统业绩(至少包括摄像机、交换机、存储设备等):所选系统近5年内(2017年11月以来)至少有3条已开通(含试运营)或在建的国内地铁正线业绩(已开通(含试运营)业绩以合同、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且用户评价良好,二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时间以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在建业绩以合同为准);
(3)公安电源及接地系统业绩(至少包括UPS、蓄电池、配电柜等):所选系统近5年内(2017年11月以来)至少有3条已开通(含试运营)或在建的国内地铁正线业绩(已开通(含试运营)业绩以合同、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且用户评价良好,二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时间以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在建业绩以合同为准);
(4)公安计算机网络系统、公安电话系统业绩:所选系统近5年内(2017年11月以来)至少有1条已开通(含试运营)的国内地铁正线业绩(以合同、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且用户评价良好,二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时间以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5)安防集成平台系统业绩:所选系统近5年内(2017年11月以来)至少有1条已开通(含试运营)的国内地铁正线业绩(以合同、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且用户评价良好,二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时间以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3.5 投标人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至少担任过1个已开通(含试运营)的国内地铁公安通信系统集成或专用通信集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职务(以合同、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二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3.6 拟报同类产品在近5年内(2017年11月以来)无重大质量问题;
3.7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
3.8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9 投标人是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3.10 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
3.1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1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名。
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开收据,开标时只需提交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复印件。
4.2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投标人须办理“基本账户在线备案”,通过CA锁登录(http://221.229.211.52:8000/TPBidder/memberLogin?basicaccount=1)进入“基本账户在线备案”系统(于2021年5月20日启用),按照系统要求提交《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承诺书》完成“基本账户在线备案”(如不明确,请拨打电话:0516-67019076咨询)。投标申请人办理“基本账户在线备案”后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捌拾 万元。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60090188000127383-0053844
开户名: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4.5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
4.6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4.7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在开标时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4.8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9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按要求到账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10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1获取时间: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2年11月17日至2022年11月23日。
6.2获取方式: 在www.jstcc.cn免费注册并关注本项目(注册咨询电话:400-058-0203,技术电话:025-83303461),关注项目后电话联系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周伟业 15151818335、李静 13952188582),经审核并线上付款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档)及电子发票。提醒:报名单位应在上述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事宜,否则系统到时将关闭,不再接受报名。
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12月20日 9 时30分,地点为 徐州市云龙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228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届时请投标人派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仪式 。
7.2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b.xz.gov.cn)、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xzdtjt.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和平大道126-9号地铁大厦
联系人:董兴龙
电话:0516-83289804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706室
联系人:周伟业、李静、张芳芳
电话:15151818335/13952188582/15162100721
电子邮箱:341345810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