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已由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苏发改基础发〔2020〕11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多渠道筹集解决,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钢弹簧浮置板系统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
2.1工程规模:6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约22.916km,平均站间距1.496km,最小站间距为0.809km(徐州一中站至奥体中心北站),最大站间距为3.068km(京沪高铁西站至大湖北站),全部为地下线,共设站16座。
2.2招标范围: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钢弹簧浮置板系统,包括不限于深化设计、生产、加工制作、检测试验、包装、运输、装卸、仓储、安装指导、资料的编制与移交直至最终验收等工作。详见供货需求。
注:招标人保留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供货范围和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
2.3工程地点:徐州市。
2.4 合同估算价:约 2470万元。
2.5供货工期及服务工期:供货工期为自接到供货通知书 30日历天至现场,服务工期为自接到中标通知书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后24个月。
注:招标人保留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工期及供货时间进行调整的权利。
2.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壹个标段。
2.7质量标准:合格。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近5年内[2017年9月1日(含)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城市轨道交通中,至少具有1条线及以上已经开通运营的单个合同金额1500万元(含)以上人民币的钢弹簧浮置板系统供货业绩;[业绩证明:供货合同和对应合同范围内的套印全国监制章的供货发票为准(发票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前),发票金额不限。业绩时间及金额以合同为准];
注:(1)供货业绩的认定:
①投标人的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主页、满足业绩评审要求的合同页及对应合同范围内的套印全国监制章的供货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其提供的供货业绩。对同期实施的同一工程项目分批或分段供货的,如果各批(段)供货的同类材料合同金额不满足类似工程合同金额要求,但多批(段)供货的同类材料合同累加后满足类似工程合同金额要求,则该多批(段)可视为一项供货业绩。
例如:投标人提供了××市地铁×号线钢弹簧浮置板供货合同共3份供货业绩,假设第一份业绩同类材料合同金额为A,第二份业绩同类材料合同金额为B,第三份业绩同类材料合同金额为C,本项目类似工程金额要求为D。以上合同签订时间均满足计分要求,其中A大于D,B、C均小于D,但B与C的和大于D,那么B和C可作为一项供货业绩,最终该投标人共有2项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可予认可。
②同一工程分期建设的按多个工程计取。例如:××市地铁×号线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为两个不同工程。
(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指:城市轨道交通、地铁、轻轨。
(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中须体现供货的工程名称、合同签订时间、供货材料种类(应与同类工程要求一致)、供货材料的合同金额(与同类工程要求一致的材料合同金额)等信息。
(4)投标人名称变更的,须提供注册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文件,名称变更前的企业业绩予以认可;通过合并组建的新企业(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企业章程为准),须提供注册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合并组建情况的证明文件,原企业业绩、企业实力、企业荣誉予以认可。
(5)开通运营证明:提供公开可查询网址的截图。
3.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9月1日(含)至今]钢弹簧浮置板系统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且加盖CMA图章的合格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注:提供的具有CMA图章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受检单位的单位名称须与所投材料的投标人名称一致(单位名称变更的,须附相关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且在有效期内,报告真实有效,检测报告须含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的对应材料的全部检测项目,检测报告的物理性能检测执行标准须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且检验结论合格,否则不予认可。
3.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9月1日(含)至今]钢弹簧浮置板系统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有CMA图章的合格有效的减振效果试验报告。
3.5投标人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徐州”[网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服务机构”专栏;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报告须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系统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备案]备案公示;d.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1244、0516-83755971)。
3.8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3.9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10本工程只接受生产制造企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和联合体投标。
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电子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或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保费)。
4.2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 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网址:http://www.xzggzy.com.cn/jryd/index.html)。
4.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肆拾伍万元整。
账户名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银行账号:6009018800012738310051822
4.5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电子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申请人开具的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联系电话:4001538889、0516-67019013。
4.6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 账户信息一致性。
4.7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8 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9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 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
4.10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9月9日至2022年10月13日 09 时 30 分;
7.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7.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8.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10月13日 09 时 30 分。
8.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a.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
c.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d.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xzdtjt.com)。
10.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2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招 标 人: 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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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江苏省徐州市和平大道126-9号地铁大厦 1805 室 | 地 址: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康馨园二期门面房B27d-4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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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221000 | 邮 编:221000 |
联 系 人:邱波 | 联 系 人:曹文梅 |
电 话:0516-80805230 | 电 话:0516-83822529 |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