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补充定额测定研究及应用所需资金来源由建设单位筹集解决,已落实。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
二、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项目地点:江苏省徐州市。
2.项目背景: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概算、预算编制主要依据《江苏省城市轨道交通计价表》(2013年)(以下简称“江苏省轨道定额”),该定额是在《南京地铁定额》(2005年)及《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1999年)基础上修编而成,主要适用于南京地区软土地层及含少量岩石地层,与徐州岩溶裂隙水地质水文实际差异较大。因江苏省轨道定额与徐州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实际存在偏差严重和缺、漏项问题,导致徐州地铁一轮规划建设项目及后续线路造价控制工作困难重重。项目以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2、3号线3号线二期、6号线一期及配套项目为依托,开展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补充定额测定研究。
3.招标范围: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补充定额测定研究及应用,包括但不限于徐州市轨道交通工程中遇到的江苏省轨道定额偏差和缺项的盾构掘进(特殊地层)、地下连续墙双轮铣成槽、直螺纹钢筋套筒接头、矩形顶管、旋挖钻钻机钻孔、全套管全回转套管咬合桩入岩增加费、联络通道冻结施工等项目,具体详见《服务内容、技术标准和要求》。
注:招标人有权对招标范围进行调整,中标人应当遵照执行。
四、工程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壹个标段。
五、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单位,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2.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同时具有以下两项业绩:
3.1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城市轨道定额或公路定额或市政定额或矿山井巷定额编制业绩,业绩以已发布定额(含相关专业的补充定额)列明的参编单位为准。
3.2自2016年8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或矿山井巷工程造价咨询业绩。业绩以合同或业主委托书为准,时间以合同或业主委托书签订时间为准。
4.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至少具有一项城市轨道定额或公路定额或市政定额或矿山井巷定额编制业绩。业绩以已发布定额(含相关专业的补充定额)列明的参编人员名单为准。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
6.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人员。
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开收据,开标时只需提交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复印件。
2.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投标人须办理“基本账户在线备案”,通过CA锁登录(http://221.229.211.52:8000/TPBidder/memberLogin?basicaccount=1)进入“基本账户在线备案”系统(于2021年5月20日启用),按照系统要求提交《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承诺书》完成“基本账户在线备案”(如不明确,请拨打电话:0516-67019076咨询)。投标申请人办理“基本账户在线备案”后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肆 万元整。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600901880001273830038722
开户名: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5.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
6.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7.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在开标时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8.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9.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按要求到账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0.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七、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方法
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年8月12日至2021年 8月 19日。
2.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 8月12 日至2021年 8月 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电汇形式、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电汇至如下账户:
开 户 名 称: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
开 户 账 号:60150188000073219
开 户 银 行:江苏银行徐州城东支行
注: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补充定额测定研究及应用),标书工本费汇款账户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一套:原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jsjx456@163.com)或将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带至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否则不予办理:
4.1.投标报名申请书(详见附件);
4.2.投标人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4.3.营业执照(副本);
4.4标书工本费汇款凭证。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于2021年 9 月 2 日 9 时 30 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徐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230开标室(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未按招标文件密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a.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xzggzy.com.cn)、b.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c.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xzgdjt.com)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十一、其他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十二、招标人: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和平大道126号9栋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地铁大厦)。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16-80805235
十三、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康馨园二期门面房B27d-405室。
联系人:戴莉莉
电话:0516-83822529
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