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二期工程(含三环南路快速化北京路节点、泰山路节点地下交通工程)、6号线一期工程 已由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发改基础〔2020〕10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多渠道筹集解决,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人防防护设备采购与安装(含非标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3号线二期工程线路长约6.5km,共设车站6座,其中5座地下车站均按要求设防,地上麦楼站不设防。三环南路快速化北京路节点地下交通工程地下三层,三环南路快速化泰山路节点地下交通工程地下两层,均按要求设防。
6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22.9Km,共设站16座。其中徐州东站是既有站点,未设防,其余15座车站全部设防。
2.2招标范围: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含三环南路快速化北京路节点、泰山路节点地下交通工程)、6号线一期工程人防防护设备的制作、安装及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非标设计、新品的研制及鉴定﹑货物的制造、预埋、包装、保险、运输、装卸、验收、安装、调试、检测、培训、售后服务、技术支持及质保期内的服务等。
注:招标人保留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标段划分和各标段的供货范围和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
2.3工程地点:江苏省徐州市。
2.4合同估算价:
01标段约 3353.00 万元;
02标段约 3517.00 万元;
03标段约 3415.00 万元。
2.5交货期(自接到排产任务要求至货物抵达现场): 30 日历天,供货必须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注:招标人保留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标段划分和各标段的工期及供货范围进行调整的权利。
2.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三个标段,本公告为 02 标段。
01标段: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含三环南路快速化北京路节点、泰山路节点地下交通工程)人防防护设备采购与安装(含非标设计),详见附件;
02标段: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黄山路站至丽水路站)人防防护设备采购与安装(含非标设计),详见附件;
03标段: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市政府站至大湖北站)人防防护设备采购与安装(含非标设计),详见附件。
注:每个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本项目以上所有标段的投标与评标,但每个投标人只能获得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如果投标人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标段中均排名第一,则推荐其为金额较高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其他标段中不再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评标顺序为01标段、02标段、03标段。
2.7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具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2013年及以后新颁发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安装行政许可资质》,且其批准生产品种必须含有地铁和隧道正线防护密闭门,同时各单位必须在江苏省人防主管部门完成备案。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3.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3.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3.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8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服务机构”专栏,咨询电话0516-67019137;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9981、0516-80800966)。
3.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3.6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银行电子保函或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
4.2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01标段:人民币 陆拾 万元( 600000.00元 );
02标段:人民币 陆拾 万元( 600000.00元 );
03标段:人民币 陆拾 万元( 600000.00元 )。
4.3递交方式: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电子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或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保费)。
收款人: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01标段开户账号:6009018800012738310035725
02标段开户账号:6009018800012738310035726
03标段开户账号:6009018800012738310035727
4.4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5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网址:http://www.xzggzy.com.cn/jryd/index.html)。
4.6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在交易系统中使用电子投标保函的除外),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4.7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应将银行保函原件交给招标人(代理机构),由其质押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409房间,开具保函收据(在交易系统中使用电子投标保函的除外)。
4.8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电子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申请人开具的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联系电话:4001538889、0516-67019013。
4.9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如因不一致导致投标文件被招标人拒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10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11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 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 6 月 8 日至2021年 7 月 2 日 09 时 30 分;
7.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7.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 7 月 2 日 09 时 30 分。
8.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a.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zggzy.com.cn/);
c.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xzgdjt.com)。
10. 其他
10.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2本工程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投标。
10.3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云龙区和平大道126号9栋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地铁大厦) 邮 编:221000 联 系 人:董工 电 话:0516-83289804
2021年 6 月 8 日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
邮 编:221000 联 系 人:温乔乔 电 话:0516-83999712/85699499 邮 箱:xuzhouhaiqi02@163.com 2021年 6 月 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