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徐州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6号线一期工程 已由 江苏省发改委、徐州市行政审批局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多渠道筹措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徐州地铁基础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徐州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6号线一期工程临时供电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
2.1招标内容: 徐州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6号线一期工程、三环南路快速化北京路节点地下交通工程、三环南路快速化泰山路节点地下交通工程临时供电设计,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临时供电工程内容中的所涉及的从市政供电管网接驳点到各工点的开闭所、环网柜或箱变的电力外线设计,包括电力管沟、电力井、线槽、架空线路、电缆、设备基础等施工图设计以及电气一次、二次设计等。配合供电方案的审核、供电图纸报审、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等工作以及施工期间相关配合服务等。
2.2工程地点: 徐州市
2.3服务周期: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所有工点完成送电验收
2.4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且证书有效;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自 2016 年 3 月 1 日至今承担过下列业绩:
至少具有 1个合同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输变配电设计业绩;业绩以①合同、②中标通知书或建设单位委托书 为准。时间以 中标通知书或建设单位委托书 为准。
3.5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
四、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
2.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到公共资源中心换开收据,开标时只需提交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复印件。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未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需携带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承诺书原件(请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http://218.3.177.168/xzwebnew/zbcadzjms/)至政务服务中心二楼F厅9号窗口备案(如不明确,请拨打9号窗口电话:0516-67019076咨询),登记完成后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2万 元/标段。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600901880001273830032042
开户名: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以银行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 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
5.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
6.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7.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在开标时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8.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9.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按要求到账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0.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五、获取招标文件及投标报名方法
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年 3月 24日至2021年 3 月 30 日。
2.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 3 月 24日至2021年 3 月 30 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电汇形式,售后不退,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标段编号。招标文件费用电汇至如下账户:
收 款 人:中咨环球(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阜成支行
账 号:91110078801800000931
4.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一套,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发送至邮箱(zzhqbjzb@163.com),否则不予办理:
(1)报名申请书(格式不限,注明委托代理人手机号码、办公室电话、电子邮箱);
(2)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电汇回单
(4)营业执照。
招标文件将以电子形式发送至申请书载明的电子邮箱。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于2021年 4 月16日 09 时 30 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徐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30开标室(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未获取招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a、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zggzy.com.cn);
b、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c、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xzgdjt.com)。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徐州地铁基础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环球(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江苏省徐州市和平大道126-9号 |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新村街道富丰路4号工商联大厦A座1402室 |
邮 编:221000 | 邮 编:100071 |
联 系 人:陈工、刘工 | 联 系 人:肖工 |
电话:0516-80805203、0516-80805235 | 电 话:0516-89506662 |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