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苏省徐州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2019-2024)项目已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发改基础〔2020〕10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多渠道筹集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勘察02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
2.1工程规模:徐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线路起自北三环与平山北路交叉口北侧徐矿城站,线路主要沿平山路—二环西路—湖北路—和平大道—民祥园路走行,接入中央活力区后,沿峨眉路走行,接入终点站奥体中心南站。5 号线一期全长约 24.9km,设站 20 座,含换乘站 7 座,平均站间距 1.27km,全部为地下线。新建大郭庄停车场和徐矿城车辆段各一处。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岩土工程勘察阶段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工程物探以及施工阶段方案调整引起的补充勘察。勘察工作范围为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的总体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配合施工、设计总结等各阶段所有与岩土工程勘察相关的工作,并按要求提交各阶段的勘察成果,各阶段的勘察成果及深度应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标准的要求,并满足本工程实际需要。
2.3工程地点: 江苏省徐州市
2.4服务周期:暂定2200日历天(自收到中标通知书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
2.5标段划分:五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详见下表:
标段 | 勘察范围 | 暂定工作量 |
01 | 徐矿城站-九里山北站、徐矿城车辆段、徐矿城车辆段出入段线,3站2区间1车辆段1出入段线(含上盖物业开发)。 | 48957延米 |
02 | 九里山北站(不含)-煤建路站(不含),4站5区间。 | 32039延米 |
03 | 煤建路站-狮子山站(不含),5站5区间。 | 34810延米 |
04 | 狮子山站-中央活力区中心站(不含)、大郭庄停车场、大郭庄停车场出入场线,3站3区间1停车场1出入场线(含上盖物业开发)。 | 46593延米 |
05 | 中央活力区中心站-奥体中心南站,4站4区间。 | 33235延米 |
注:(1)每个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本项目五个标段的投标与评标,但每个投标人只能获得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如果投标人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标段中均排名第一,则推荐其为金额较高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其他标段中不再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开标、评标顺序为01标段、02标段、03标段、04标段、05标段。
(2)招标人保留根据后续工可及初步设计的最终批复结果对标段划分和各标段的范围和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
(3)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4、5号线一期工程勘察监理的中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 资质,且证书有效;
3.3 投标人自 2016年 3月 1 日至今承担过下列业绩:
至少具有1个类似工程勘察业绩(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 200 万元人民币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如该业绩是联合体合同,联合体中任意一方所具有类似工程的勘察业绩可作为该联合体的共同业绩。业绩仅限于投标人和建设单位直接签订合同的勘察业绩;业绩以①合同、②中标通知书或建设单位委托书为准,二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3.5本项目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6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投标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index.htm]“征信服务公司”专栏,咨询电话0516-67019137;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9981、0516-80800966);
3.9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10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1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
四、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4.2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在交易系统中使用电子投标保函的除外),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受益人为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申请人。(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516-67019013)
4.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壹拾 万元整/标段。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6009018800012738310032087
开户名: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5以银行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书面合同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
4.6以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前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409房间,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书面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在交易系统中使用电子投标保函的,上述要求除外)。
4.7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8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按要求到账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9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4.10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投标保证金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五、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24日至2021年4月 20 日 9 时 30分。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 4 月 20日 9 时 30分。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a.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zggzy.com.cn/);
c.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d.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xzgdjt.com)上发布。
九、其他
9.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2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江苏省徐州市和平大道126-9号地铁大厦 1805 室 | 地 址: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康馨园二期门面房B27d-405室 |
邮 编:221000 | 邮 编:221000 |
联 系 人:董工 | 联 系 人:曹文梅 |
电 话:0516-83289804 | 电 话:0516-83822529 |
2021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