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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汪庄车辆段上盖规划建筑设计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的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汪庄车辆段上盖开发项目,已经发改基础〔2020〕105号批准建设,所需资金来源由建设单位多渠道筹集解决,已落实。现对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汪庄车辆段上盖规划建筑设计及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工程建筑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投标。

二、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出入段线临近轨道交通6号线黄河东路站,车站与上盖无缝衔接过度,形成站、场、城一体的TOD城市综合体。

2.工程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20.64万平方米(最终用地范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

3.招标范围: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汪庄车辆段上盖规划建筑设计及初步设计,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上盖开发商业策划建议书,上盖方案深化及初步设计,控制性指标分析,总平面设计,空间设计,建筑设计,立体交通组织,段场方案优化,站城联动,结构预留及超限,城市界面、景观设计,资金平衡及收益测算。

4.要求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提交成果。

四、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 1个标段。

五、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建筑行业甲级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

4.自2015年91日以来,项目负责人具有已完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定义: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房屋建筑工程的规划建筑方案及初步设计);

5.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6.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 投标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index.htm]“征信服务公司”专栏,咨询电话0516-67019137;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9981、0516-80800966)。

10.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名,联合体投标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分工,以牵头人业绩作为该联合体的业绩,联合体成员资质等条件(除业绩外)均应满足资格条件要求。

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2)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3)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在交易系统中使用电子投标保函的除外),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账户名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银行账号:6009018800012738310025089

5)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8)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应将银行保函原件交给招标人(代理机构),由其质押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409房间,开具保函收据(在交易系统中使用电子投标保函的除外)。

9)以银行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

10)以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书面合同签订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在交易系统中使用电子投标保函的,上述要求除外)。

七、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0 年915日至 2020年1014日。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 2020 年10149:30前内登陆徐州市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 2020 年91817时前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 年1014 9 时 30分。

八、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九、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十、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联系方式

1.招标人地址:江苏省徐州市和平大道地铁大厦1805室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16-80805235     

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泉山区解放南路387号南都国际5号楼607室

联系人:马璇         电话:0516-83362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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