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0675-190JOC010386
一、招标条件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6号线一期工程,所需资金由建设单位多渠道筹集解决,已落实。现对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6号线一期工程勘察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工程勘察监理的投标。
二、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江苏省徐州市。
2.工程规模:
2.1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线路长约6.5km,北段设站5座,均为地下线,其中换乘站2座,设停车场一处。
2.2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线路全长约22.8km,设站16座,含换乘站6座,车辆段和停车场各一处,新建主变电所一座、控制中心一座。
3.招标范围: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6号线一期工程(含车辆段上盖物业开发)及同步实施的4、5、7、S2号线等部分工程的工程勘察(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工程物探、补充勘察及专项勘察等)各阶段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勘察的外业和内业的工作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及合同、信息、安全文明施工等的监理。
招标人保留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范围进行调整的权利。
四、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 壹 个标段。
注: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6号线一期工程勘察监理项目,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勘察项目,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勘察项目的招标活动同时进行,投标人可以对以上三个项目同时提出投标申请。如某一投标人获取本项目的中标资格,则不得参与其他项目的投标。
五、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2.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且证书有效;
3.投标人近五年(2014年1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个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勘察或勘察监理业绩(仅限于承包人和建设单位直接签订合同的业绩。业绩以①合同、②中标通知书或建设单位委托书为准,二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总监理工程师: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必须在本企业注册),且至少在1个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勘察或勘察监理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职务(仅限于承包人和建设单位直接签订合同的业绩。业绩以①合同、②中标通知书或建设单位委托书为准,二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若上述证明材料中未能体现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则必须另外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任职证明);
5.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必须在本企业注册),且至少具有1个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勘察项目或勘察监理项目业绩(仅限于承包人和建设单位直接签订合同的业绩。业绩以①合同、②中标通知书或建设单位委托书为准,二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若上述证明材料中未能体现该人员名称,则必须另外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任职证明);
6.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7.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8.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6号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及设计总体总包的中标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
2.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到公共资源中心换开收据,开标时只需提交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复印件。法人基本账户未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需携带开户许可证或加盖银行鲜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及复印件至政务服务中心二楼F厅9号窗口备案(如不明确,请拨打9号窗口电话:67019076咨询),登记完成后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陆 万元整。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600901880001273830013068
开户名: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5.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
6.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7.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在开标时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8.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9.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按要求到账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0.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七、获取招标文件及投标报名方法
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9年 11 月 20 日至2019年 11 月 27 日。
2.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 11 月 20 日至2019年 11 月 27 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电汇形式,售后不退,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费用电汇至如下账户:
收 款 人: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
账 号:11110154740005866
4.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一套,原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xuzhouhaiqi02@163.com),或将以下资料带至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否则不予办理:
(1)报名申请书(格式不限,注明委托代理人手机号码、办公室电话、传真及电子邮箱);
(2)投标人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于2019年 12 月 30 日09 时 30 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徐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228 开标室(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未按招标文件密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a.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zggzy.com.cn)、b.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c.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d.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xzgdjt.com)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十一、其他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十二、招标人: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和平大道地铁大厦1805室。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16-80805235
十三、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
联系人:蒋百麒/温乔乔
电话:0516-83999306/0516-85699499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