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0675-180JOC010620
一、招标条件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结构安全保护研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由建设单位多渠道筹集解决,已落实。现对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结构安全保护研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
二、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江苏省徐州市。
2.工程背景:针对徐州地区地质条件、轨道交通建设情况、结构特点、列车性能及运行条件,参照国内外相关资料以及既往项目经验,提出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保护,统一对各临近项目影响评估、判断的技术要求,保护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指导设计施工。为临近建设项目方案的选择、对比、优化提供依据。根据风险分析结果,选择项目整体风险程度较小的勘察、设计、施工、监测方案,建立科学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对其进行风险管理。为临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决策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为加快启动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立法程序、出台相应管理条例提供技术支持,更好得为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及运营保驾护航。
3.招标范围: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结构安全保护研究,包括但不限于徐州地区盾构法隧道管片力学特征研究、临近项目施工扰动影响机理及规律研究、轨道交通工程结构变形控制标准研究、临近项目施工保护措施及监测技术研究、轨道交通工程既有结构维修加固技术研究等内容,具体详见《服务内容、技术标准和要求》。
注:招标人有权对招标范围进行调整,中标人应遵照执行。
四、工程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壹个标段。
五、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单位,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甲级设计资质,且证书有效;
3.投标人自2013年12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与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相关的土建工程设计或科研项目。业绩以①合同、②中标通知书或建设单位委托书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项目负责人:具有结构或岩土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类似项目指与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相关的土建工程设计或科研项目。业绩以①合同、②中标通知书或建设单位委托书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上述证明材料中未能体现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则必须另外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任职证明);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
6.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2名。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工程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应为国内高等院校(211或985院校)或科研院所,且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人员,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派负责人需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到公共资源中心换开收据,开标时只需提交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复印件。法人基本账户未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需携带开户许可证原件至政务服务中心二楼F厅9号窗口备案(如不明确,请拨打9号窗口电话:67019076咨询),登记完成后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肆 万元整。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60090188000127383-0004639
开户名: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5.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
6.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7.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在开标时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8.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9.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按要求到账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0.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七、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方法
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8年 12 月 21 日至2018年 12 月 28 日。
2、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 12 月 21 日至2018年 12 月 28 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电汇形式,售后不退,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费用电汇至如下账户:
收 款 人: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
账 号:11110154740005866
4、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一套,原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xuzhouhaiqi02@163.com),或将以下资料带至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否则不予办理:
(1)报名申请书(格式不限,注明委托代理人手机号码、办公室电话、传真及电子邮箱);(2)投标人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于2019年 1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徐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228 开标室(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未按招标文件密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a.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zggzy.com.cn)、b.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c.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njebpubservice.com)、d.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xzgdjt.com)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十一、其他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十二、招标人: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镜泊西路汉风路交叉口吉田商务广场E栋407。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16-83289785
十三、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
联系人:温乔乔
电话:0516-83999306/0516-85699499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