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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火灾自动报警及气体灭火系统合格集成商比选公告

编号:0675-180JOC010374

一、项目条件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火灾自动报警及气体灭火系统资金已经落实。现邀请能提供本次比选项目货物和服务的企业参加本项目的合格集成商比选。本次比选是对申请人的资格评估,并非采购意向或承诺。只有通过比选的合格申请人才能参加下一阶段由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总承包方(以下简称总承包方)组织的招标活动。总承包方将在火灾自动报警及气体灭火系统的合格集成商范围内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二、代理机构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方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比选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江苏省徐州市。

2、项目概况:徐州轨道交通3号线为一条南北向骨干线,快速串联了金山桥片区、老城区、翟山片区、铜山新区,衔接了铁路徐州站交通枢纽以及金山桥副中心、矿业大学、铜山行政中心等重要功能中心。徐州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线路长约18.13km,均为地下线。设站16座(换乘站4座)。其中15座地下两层站,1座地下一层站。线路平均站间距为1.19km;最大站间距2039m,为和平路站-淮塔东路站区间;最小站间距747m,为焦山村站-银山站。一期工程设联络线两处,与1号线在徐州火车站站设联络线,与2号线在淮塔东路站设联络线。一期工程设置银山车辆基地一处,位于线路南端,连霍高速公路以南、银山路以西的地块内。一期工程设置两座主变电所,其中铜山主变电所为新建,七里沟主变电所与2号线合用。控制中心利用1号线一号路站控制中心。

3、项目范围: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16座车站、区间、主变电所、车辆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含气灭)工程设备(含软件,下同)及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气体灭火系统工程的所有前期准备、合同谈判、设计联络﹑深化设计(结合产品进行)﹑施工图设计(配合设计院进行)、设备材料设计选型、采购制造﹑厂内监造﹑厂内集成测试、出厂检验、包装、运输、保险﹑清关﹑装卸、仓储、开箱检查、配合施工安装、试验调试、接口调试、综合联调、试运行(含值班值守)、竣工图绘制﹑验收﹑培训﹑试运营临管及直至完全交接给招标人的全部工作等。详细内容参见“用户需求书”。

4、工期要求:根据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开通运营的时间安排及火灾自动报警及气体灭火系统专业工期策划,计划于2020 12 全线开通试运营。具体日期在设计联络会中确定,业主方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供货周期,申请人不得拒绝,并且不得据此提出增加相关费用的要求。

四、标段划分

本次比选共分个标段。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比选项目货物和服务的企业;本项目不接受非独立法人机构的申请;

2、申请人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申请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消防设施工程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资质在有效期内;

4、申请人近5年内(201310月以来)至少具有2项已开通(含试运营)的国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城市轨道交通(地铁、轻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气体灭火系统集成业绩(每个业绩均不少于10个车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用户证明为准。三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时间以用户证明时间为准)。业绩必须是申请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合作方的;

5、申请人选用的报警系统设备(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智能感烟、感温探测器、输入输出模块、光纤火灾探测系统、感温电缆、吸气式感烟探测器等)近5年内(2013年10月以来)至少具有3项已开通(含试运营)的国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城市轨道交通(地铁、轻轨)业绩(每个业绩均不少于10个车站,以合同及用户证明为准,二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时间以用户证明时间为准);

6、申请人选用的气体灭火系统设备近5年内(2013年10月以来)至少具有3项已开通(含试运营)的国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城市轨道交通(地铁、轻轨)业绩(每个业绩均不少于10个车站,以合同及用户证明为准,二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时间以用户证明时间为准);

7、申请人拟选派的项目经理近5年内(2013年10月以来)至少担任过1条已开通(含试运营)的国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城市轨道交通(地铁、轻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气体灭火系统项目的项目经理职务(每个业绩均不少于10个车站,以合同及用户证明为准,二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时间以用户证明时间为准);

8、申请人拟报同类产品在近5年内(2013年10月以来)无重大质量问题;

9、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

10、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11、申请人是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12、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比选;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与比选。

六、比选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项目比选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汇至业主方账户或采取银行保函形式缴纳,保函开具银行为:各全国性商业银行支行及其以上的银行。如不按要求缴纳比选保证金,则视为申请人未提交比选保证金。

2、本项目比选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整。

比选保证金汇至如下账号:

收款单位:徐州市叁号线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镜泊西路支行

    号:32001719336052501410

申请人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日期至少1个工作日前到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房间号:417室;联系人:杨小萱;联系电话:0516-80805203)换取“比选保证金收据”。

注:1、换取“比选保证金收据”所需资料:(1)单位授权委托书;(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银行回单复印件或银行保函原件;(4)比选文件。

2、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吉田商务广场E407房间办理手续。联系人:邱工;联系电话:80805230

七、获取比选文件及报名方法

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8年 10 31 日至2018 11 7 日。

2、报名及发售比选文件时间:2018年 10 31 日至2018 11 7 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报名及发售比选文件地点: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

4、比选文件售价500/份,电汇形式缴纳,售后不退,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比选文件费用电汇至以下账户:

收 款 人: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   

    号:11110154740005866

5、申请人在购买比选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一套,原件的复印件加盖申请人鲜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xuzhouhaiqi02@163.com),或将以下资料带至现场购买比选文件,否则不予办理:

1)报名申请书(格式不限,注明委托代理人手机号码、办公室电话、传真及电子邮箱);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

八、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于2018 11 26 09 30 分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至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016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未获取比选文件、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业主方不予受理。

九、其他

本次比选公告发布媒体:a、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xzggzy.com.cn)、b、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c、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njebpubservice.com)、d、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xzgdjt.com)。

十、联系方式

1、业主方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镜泊西路汉风路交叉口吉田商务广场E407。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16-83283785

2、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

报名及比选文件下载联系人:姜可玲            联系电话:0516-83999206

项目联系人:温乔乔                          联系电话:0516-85699499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 10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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