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沿线综合配套项目已经徐发改审发【2017】144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现对徐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文化宫站综合配套项目(2017-27号地块)第三方监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
二、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位于徐州中心城区,毗邻淮海东路,面临双拥碑商业圈,地处在大马路小学附近,坐拥地铁1号线文化宫站两个出入口。
2.工程规模:徐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文化宫站综合配套项目(2017-27号地块)地块内规划新建两栋功能相对独立建筑,一栋为六层商业综合楼,一栋为五层消防站办公楼,采用地下三层结构,底板埋深约14米。项目总占地面积70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8200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125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700平方米。地铁文化宫站附属工程须于本项目同步建设,共用基坑围护结构,建筑面积3269平方米,底板埋深约16.7米。
3.招标范围:徐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文化宫站综合配套项目(2017-27号地块)第三方监测:基坑监测及建筑物沉降观测,具体内容包括编制监测方案并组织专家评审,对文化宫站综合配套项目支护结构、相关自然环境、施工工况、地下水状况、基坑底部及周围土体、周围建(构)筑物、周围地下管线及地下设施、周围重要的道路、其他等项目的沉降和位移监测。
4.要求工期:从发布中标通知书至工程验收合格。
四、工程标段划分
本工程按 1 个标段招标:
五、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专业类甲级及工程测量专业类甲级资质;且证书合格、有效;
3.投标人近五年(指2013年9月1日至今)具有已完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定义:合同内容包含基坑监测及建筑物沉降观测的业绩);
4. 项目负责人基本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 项目负责人具有已完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定义:合同内容包含基坑监测及建筑物沉降观测的业绩);
6.投标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
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到公共资源中心换开收据,开标时只需提交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复印件。法人基本账户未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需携带开户许可证原件至政务服务中心二楼F厅9号窗口备案(如不明确,请拨打9号窗口电话:0516-67019076咨询),登记完成后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捌仟元整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60090188000127383-0002086
开户名: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4)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
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5)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在开标时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7)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按要求到账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七、获取招标文件及投标报名方法
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8年 9 月 14 日至2018年 9 月 20 日。
2.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 9 月 14 日至2018年 9 月 20 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3.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徐州市泉山区迎宾大道新世纪装饰城O栋401室)。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于2018年10 月17 日 09时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徐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230开标室。
2.未按招标文件密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十、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a、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xzggzy.com.cn)、
b、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
c、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xzgdjt.com)。
十一、联系方式
1.招标人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镜泊西路汉风路交叉口吉田商务广场E栋407室。
联系人: 赵建 电话:0516-80805235
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泉山区迎宾大道新世纪装饰城O栋401室。
联系人:马璇 电话:0516-83362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