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后审)
1.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徐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文化宫站综合配套项目(2017-27号地块),已被徐州经济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徐发改审发【2017】144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监理投标。
2.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位于徐州中心城区,毗邻淮海东路,面临双拥碑商业圈,地处在大马路小学附近,坐拥地铁1号线文化宫站两个出入口。
3.2工程规模:徐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文化宫站综合配套项目(2017-27号地块)地块内规划新建两栋功能相对独立建筑,一栋为六层商业综合楼,一栋为五层消防站办公楼,采用地下三层结构,底板埋深约14米。项目总占地面积70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200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125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700平方米。地铁文化宫站附属工程须于本项目同步建设,共用基坑围护结构,建筑面积3269平方米,底板埋深约16.7米。该项目地上部分采用装配化施工方式建设,装配化率30%(含)以上。合同估算价约11800万元。监理费为160万元。
3.3招标范围: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文化宫站上盖物业开发项目施工实施全部工作的监理服务(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
土建工程监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准备和工程施工阶段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的建设监理。风水电设备安装与装饰工程监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机电系统设备采购安装集成工程(给水排水、消防、建筑电气、智能化等)、建筑室内装饰、室外装饰、室外各项配套管网、绿化等配套工程、与土建相关的工程等,对于上述工程自准备期至竣工验收前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工作协调、安全文明和环境保护实施全面管理;对缺陷责任期内施工承包人实施的本工程的未完成工作、缺陷修补与缺陷调查工作的监理服务,参与施工工程结算审核等。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范围进行调整。
3.4要求工期:符合施工工期要求(自收到发包人中标通知书起,至所监工程缺陷责任期满结束)。
3.5质量要求:合格。
4.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5.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5.2拟选派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2.1项目监理机构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合理配备监理人员,要求项目监理人员不少于6人。除配备1名总监理工程师外,至少还必须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具有工程类注册职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监理员3名,所需专业配套人员齐全。以上人员都须提供岗位证书(必须在本企业注册)。上述监理人员配置为最低限度。
5.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5.3.4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5.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自2015年7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5.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审查前,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资格审查日期需在证明有效期内)。
5.5省内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同一设区市最多可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省内专业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同一设区市最多可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省内监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在建项目上从业。省外监理人员只能在一个在建项目上从业。
5.6投标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徐州”[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index.htm]“征信服务公司”专栏,咨询电话0516-83870732;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9981、0516-80800966)。
5.7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的注册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6.2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6.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叁万元整。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461169937155
开户名:徐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6.5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6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7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6.8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备案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次日起,至中标人公告之日止。
6.9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递交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镜泊西路建设大厦219房间,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合同备案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7 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8年7月20日至2018年8月14日。
7.2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人在2018年8月14日09时30分前内登陆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218.3.177.16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8年8月3日17:00前通过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向招标人提出。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8月14日9时30分。
8 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 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为:
A 投标人投标报价: 42分
B 投标人监理方案: 24分
C 投标人项目监理机构: 26分
D 投标人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5分
E投标人拟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 2分
F 投标人拟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获得奖项: 1分
10 其他: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拟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和项目监理人员不得在徐州市轨道交通项目中有兼职。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a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xzggzy.com.cn)
b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c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
d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xzgdjt.com)。
12 招标人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镜泊西路汉风路交叉口吉田商务广场E栋407室
联系人:赵建 电话:0516-80805235
13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迎宾大道新世纪装饰城O栋401室
联系人:马璇 电话:0516-83362788
江苏四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