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工后监控量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徐州市壹号线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的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经苏发改设施发【2014】853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由建设单位多渠道筹集解决,已落实。现对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工后监控量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工程工后监控量测的投标。

二、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江苏省徐州市。

2.工程规模:1号线一期工程全长21.9km。

3.招标范围: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所有车站(高架站、地面站、地下站)、区间(盾构区间、明挖区间、高架区间、地面区间)、出入段线和出入场线、车辆段主要建筑物、停车场主要建筑、主变电所、控制中心等的工后监测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不限于:

1)车站(高架站、地面站、地下站)主体结构、区间(盾构区间、明挖区间、高架区间、地面区间)、出入段线和出入场线的垂直位移监测和水平位移监测;

2)隧道收敛变形监测;

3)高架段墩台垂直沉降监测和桥梁挠度静态监测;

4)车辆段主要建筑(综合楼、机电楼、培训楼、单身公寓、物资库、运用车库、联合车库、工程车库等),停车场主要建筑(综合楼等),主变电所和控制中心等的沉降监测;

5)遇不良地质地段及发现变形地段按发包方要求加测监测项目、加密监测点并加密监测次数。

注:招标人保留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招标范围和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遵照执行。

4.计划服务周期:本项目服务周期为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轨道铺设完成后监控量测三年,且监测成果通过评审和验收。

注:上述工期安排如与发包人调整并报批的工程总筹划不符,以后者为准,发包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度调整工期,中标人须按发包人要求同步调整。

四、工程标段划分

本工程按 1 个标段招标。

五、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国家测绘局颁发的测绘(业务范围含工程测量)甲级资质;且证书合格、有效;

3.投标人近五年(指2013年6月1日至今)具有已完类似工程业绩,在人员、设备、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拥有完成本工程的能力,类似工程业绩定义:合同金额200万元(含)以上的与建设单位直接签订合同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或监测业绩

4.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测量或岩土或测绘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承担过一项已完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从事测量或监测相关工作8年(含)以上,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不得在徐州市之外其他城市的项目中兼职,在徐州市兼职的项目不得超过3个;

5.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名下的已完类似工程管理业绩,从事测量或监测相关工作5年(含)以上,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且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兼职;

6.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

8.投标人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 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无行贿犯罪证明,本次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需在证明有效期内;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分包。

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到徐州市公共资源中心换开收据,开标时只需提交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复印件。法人基本账户未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需携带开户许可证原件至政务服务中心二楼F厅9号窗口备案(如不明确,请拨打9号窗口电话:67019076咨询),登记完成后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60090188000127383

开户名: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5.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

6.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7.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在开标时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招标人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8.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9.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按要求到账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0.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七、获取招标文件及投标报名方法

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8年682018年614

2.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682018年6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3.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康馨园二期门面房B27d-405室。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于2018年739 30 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徐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228开标室。

2.未按招标文件密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十、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体:a.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xzggzy.com.cn)、b.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c.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xzgdjt.com)。

十一、联系方式

1.招标人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镜泊西路汉风路交叉口吉田商务广场E栋407。

联系人:赵工              

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康馨园二期门面房B27d-405室。

联系人:戴莉莉        电话:0516-83822529      

   

 


 

徐州市壹号线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6月8日

<   上一篇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沿线综合配套...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常规机电及装...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