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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轨道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徐州市贰号线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的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轨道工程施工监理已被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苏发改设施发﹝2015﹞958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监理投标。

2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徐州市

3.2工程规模:徐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是徐州市轨道交通线网中西北至东南方向的一条重要交通干线。线路全长约24.25km,设站20座,全部为地下站,其中换乘站6座。

3.3合同概算价51638万元,监理费约为780万元。

3.4招标范围: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轨道工程正线、配线、联络线、出入线、试车线、车场库外线及库内线等施工实施全部工作的监理服务。具体范围如下:

1) 2 号线一期工程正线、配线及联络线的轨道结构;

2) 新区东车辆段出入段线、试车线、库外线及库内线走行轨的轨道结构;

3) 新台子河停车场出入场线、库外线及库内线走行轨的轨道结构;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对于上述工程自准备期至竣工验收前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工作协调、安全文明和环境保护实施全面管理;对缺陷责任期内施工承包人实施的本工程的未完成工作、缺陷修补与缺陷调查工作的监理服务,参与施工工程结算审核等。

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范围进行调整,轨道监理单位应遵照执行。

3.5要求工期:730天。(自收到招标人中标通知书起,至所监轨道工程缺陷责任期满结束。)

3.6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4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1个标段。

5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监理综合或铁路工程监理甲级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5.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市政工程专业或铁路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3项目监理组成人员不少于20名。本项目要求配备人员见下表:

序号

人员

资历要求

人员配备数量

1

总监理工程师

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10年以上工作经验,从事类似监理工作5年以上,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市政专业或铁路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至少有一个类似工程中担任总监的业绩。

1

2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5年以上工作经验,从事类似监理工作3年以上,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市政专业或铁路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工程类注册证书(相应专业)

2

3

专业工程师

轨道工程师

应具有轨道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类似监理工作3年以上。

3

测量工程师(含监测)

2人

试验工程师

1

造价工程师

1

安全工程师

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

4

监理员

轨道工程及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8人

5.4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4.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5.5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5.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5.5.2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5.3省内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同一设区市最多可同时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省内专业监理工程师,最多可在省内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省外监理人员只能在一个在建项目上从业。

5.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6.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5.6.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6.8投标人自2018年5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7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5.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审查前,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资格审查日期须在证明有效期内)。

5.9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总监理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5.10投标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徐州”[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index.htm]“征信服务公司”专栏,咨询电话0516-83870732;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9981、0516-80800966)。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6.2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6.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壹拾万元整。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461169937155

开户名:徐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6.5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6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7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6.8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次日起,至中标人公告之日止。

6.9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递交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镜泊西路建设大厦219房间,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合同签订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8 5  31  9  30 分至2018 6  26  9  30 分。

7.2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人在2018 6  26 930前内登陆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xzggzy.com.cn)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8  6 11 17时前通过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向招标人提出。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 6  26  9 30分。

7.4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a.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xzggzy.com.cn)

b.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c.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xzgdjt.com

d.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8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为:

a报价                                                           39分;

b投标人监理方案                                                 24分;

c投标人项目监理机构                                             26分;

d投标人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5分;

e投标人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                          4.5分;

f投标人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获得奖项                              1.5分。

10其他 

10.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招标人:徐州市贰号线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16-83289785

12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戴莉莉                 电话:0516-83822529

 

 

徐州市贰号线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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