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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轨道工程、2号线一期工程安装及装修工程造价咨询项目(二次)招标文件答疑

1、招标文件P165.1.3投标保证金底单复印件”是否就是银行(电子)回单?

答:是,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时需携带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

2、招标文件P24及招标文件多处均提到“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有)、合同协议书、成果报告、建设单位证明文件(如有)的复印件,原件备查。”请问: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有)建设单位证明文件(如有)是否必须提供?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招标文件P28-30

1)评分项中,9分“全过程造价咨询”与6分“清单控制价编制”“竣工结算审核”若在同一个委托合同下,能否重复计分?

答:可以。

2)请问本次项目1~5标中业绩个数计算,是以委托合同计算还是以完成标段的成果资料计算?(例如:若同一个委托合同含几条线,几个标段怎么算?)

答:以合同计算业绩。

3)人员业绩是否无时间限制?

答:否。

4、招标文件P28

a、企业业绩评分要求:

1.近五年(201311日至今)每具有1项已完整条线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装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得3分;2.近五年(201311日至今)每具有1项已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装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得1.5分。本项最高得9分。”

“近五年(201311日至今)每具有1项已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装的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竣工结算审核业绩(两个阶段的安装造价咨询业绩必须同时具备,可不在同一合同项下,不得重复计算)得1.5分。本项最高得6分。”

b、项目负责人和拟投入项目组成员及组织机构的业绩评分要求。

请问:以上业绩评分中的1项已完整条线或1项已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装”是否指:本次01合同段招标的信号、通信系统、综合监控系统、防灾报警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安防及门禁工程、自动售检票、给排水与消防、通风空调与采暖、车辆段及停车场机电安装、车站客运设备、人防系统,是12项专业同时具备已完,还是其中有1项专业已完,即可得分?

答:具有其中1项专业即可得分,但每项合同中的同一业绩不得重复计算。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201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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