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文件P16“5.1.3投标保证金底单复印件”是否就是银行(电子)回单?
答:是,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时需携带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
2、招标文件P24及招标文件多处均提到“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有)、合同协议书、成果报告、建设单位证明文件(如有)的复印件,原件备查。”请问: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有),建设单位证明文件(如有)是否必须提供?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招标文件P28-30
(1)评分项中,9分“全过程造价咨询”与6分“清单控制价编制”“竣工结算审核”若在同一个委托合同下,能否重复计分?
答:可以。
(2)请问本次项目1~5标中业绩个数计算,是以委托合同计算还是以完成标段的成果资料计算?(例如:若同一个委托合同含几条线,几个标段怎么算?)
答:以合同计算业绩。
(3)人员业绩是否无时间限制?
答:否。
4、招标文件P28页
a、企业业绩评分要求:
“1.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今)每具有1项已完整条线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装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得3分;2.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今)每具有1项已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装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得1.5分。本项最高得9分。”
“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今)每具有1项已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装的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竣工结算审核业绩(两个阶段的安装造价咨询业绩必须同时具备,可不在同一合同项下,不得重复计算)得1.5分。本项最高得6分。”
b、项目负责人和拟投入项目组成员及组织机构的业绩评分要求。
请问:以上业绩评分中的“1项已完整条线或1项已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装”是否指:本次01合同段招标的信号、通信系统、综合监控系统、防灾报警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安防及门禁工程、自动售检票、给排水与消防、通风空调与采暖、车辆段及停车场机电安装、车站客运设备、人防系统,是12项专业同时具备已完,还是其中有1项专业已完,即可得分?
答:具有其中1项专业即可得分,但每项合同中的同一业绩不得重复计算。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