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文件P9资格条件01、02合同段要求项目负责人为安装造价工程师且在其他项目中担任过轨道交通类项目负责人。其他地区轨道交通工程一般都是整线委托,不区分专业,且基本由土建专业工程师作为总监。担任过轨道交通工程安装专业负责人的业绩是否可以作为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证明。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企业业绩分为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10分,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竣工结算审核业绩10分,如果一个合同工作内容包含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及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竣工结算审核全部工作内容,是否可以两项都得分。项目组成员业绩是否也可以2项都得分。
答:可以,但每项业绩只能计算一次。
3、招标文件P31商务部分评审表(01、02合同段)2、拟投入项目组成及组织机构中要求“1)项目组人员名下均有1项已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装施工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得3分,否则不得分;2)项目组人员名下均有1项已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装的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竣工结算审核业绩,得2分(两个阶段的安装造价咨询业绩必须同时具备,可不在同一合同项下,不得重复计算)。本项最高10分。”第一项业绩有2项或更多是否按照3分乘以个数计算。同样询问03、04、05合同段。
答: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项目组人员须均有。
4、招标文件P12履约担保为10万元,是否金额过高,特别是03、04合同段。徐州1号线投资150亿元,履约担保5万元,2号线一期土建01合同段概算15.48亿元,02合同段26.03亿元,03合同段20.63亿元,履约担保10万元。
答:03、04合同段履约担保金额改为5万,01、02、05合同段履约担保金额按招标文件中要求执行。
5、招标文件P10要求投标文件“正1份;副本3份”,请问投标文件副本是否可以全套复印正本内容?
答:可以。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