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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道岔及配件合格制造商名录征集澄清文件

各申请人:

现对“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道岔及配件合格制造商名录征集公告”发布澄清文件,本澄清文件如与原征集公告有冲突,以本澄清文件为准。

1、关于公告中第三条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中的第三点,提供本次产品的生产厂商财务状况良好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是提供生产厂商的财务状况,还是申请人的财务状况?

答复:生产厂商。

2、在关于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道岔及配件合格制造商名录征集申请文件中,第三章营业执照及设备制造商的相关资质文件要求须提交以上原件核查。以上资料为生产厂商的重要资料,若申请人为代理商时,制造厂商不会将原件交于申请人进行该原件核查,能否让制造厂商提供上述资料加盖其公章替?

答复:营业执照、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征集公告中其他须提交原件核查的资料均须提供原件。

3、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中第四条要求“至少具有国内2个已运营(含试运营)的轨道交通工程的供货业绩(每个业绩合同清单中须能体现60kg/m钢轨9号单开道岔或50kg/m钢轨7号单开道岔的内容)”是否可以放宽至已供货未运营的业绩(每个业绩合同清单中可体现60kg/m钢轨9号单开道岔或50kg/m钢轨7号单开道岔的内容)或是已运营(含试运营)的轨道交通工程的供货业绩(不要求必须含60kg/m钢轨9号单开道岔或50kg/m钢轨7号单开道岔)。

答复:按征集公告要求执行。

4、申请文件格式中第3条“营业执照及设备制造商的相关资质文件”和第4条“申请人相关业绩汇总表”中均要求提供原件核查。是否可以不用提供原件核查,或是如果后期中标,再进行原件核查。

答复:营业执照、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征集公告中其他须提交原件核查的资料本次均须原件;

 

 

徐州市壹号线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7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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