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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1500V直流电缆合格供应商比选公告

编号:0675-170JOC010050

一、项目条件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1500V直流电缆项目资金已经落实。现邀请能提供本次比选项目货物和服务的企业参加本项目的合格供应商比选。本次比选是对申请人的资格评估,并非定货意向或承诺。只有通过比选的合格申请人才能参加下一阶段由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总承包方(以下简称总承包方)组织的招标活动。总承包方将在1500V直流电缆的入选合格供应商范围内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二、代理机构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方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比选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江苏省徐州市。

2、项目规模:徐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采用集中供电方式,110/35kV两级电压制式,在杏山子车辆段和一号路站附近设置两座主变电站,为全线的牵引负荷及动力照明负荷供电。直流牵引供电系统采用DC1500V接触网授流方式,全线新建11座牵引变电所,其中正线9座,车辆段、停车场各1座,采用等效24脉波整流机组。本次采购数量为:95mm2电力电缆约3.84km,95mm2电力电缆(防紫外线)约0.38km,150mm2电力电缆约23.88km,150mm2电力电缆(防紫外线)约34.17km,240mm2电力电缆约5.80km,240mm2电力电缆(防紫外线)约3.00km,400mm2电力电缆约51.73km,400mm2电力电缆(防紫外线)约30.34km。

3、项目范围: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1500V直流电缆供应及配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供应;设计联络、试验、安装指导、调试、运行测试、验收、培训、质量保证等。

四、合同段划分

本次比选共分  个合同段。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比选项目货物和服务的企业;本项目不接受非独立法人机构的申请;

2、申请人必须是本次比选产品的直接生产厂家,不接受经销商或代理商的比选申请;

3、申请人拟报的同类型电缆(地铁用1500V直流电缆)5年内(2012年5月至今)须至少具有一项单项合同电缆长度不小于50公里的国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供货业绩(以合同及用户证明为准,且用户评价良好。二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必须是申请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合作方的;

4、申请人须按GB及IEC有关标准要求,提供具有相关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拟报同类型电缆的检验报告和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5、申请人拟报的同类型电缆须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

6、投标人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7、申请人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8、申请人拟报的同类产品在近5年内(2012年5月至今)无重大质量问题;

9、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

10、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11、申请人是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12、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3、申请人比选前,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日期需在证明有效期内);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比选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项目的比选;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与比选。

六、比选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项目比选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汇至业主方账户或采取银行保函形式缴纳,保函开具银行为:各全国性商业银行支行及其以上的银行。如不按要求缴纳比选保证金,则视为申请人未提交比选保证金。

2、本项目比选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

比选保证金汇至如下账号:

收款单位:徐州市壹号线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徐州云龙支行

   号:1106020209210213729

申请人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日期至少1个工作日前到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房间号:408;联系人:刘倓;联系电话:0516-83289879)换取“比选保证金收据”。

注:换取“比选保证金收据”所需资料:1.单位授权委托书;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银行回单复印件或银行保函原件;4.比选文件。

七、获取比选文件及报名方法

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7年 5  22 日至2017年 5  27 日。

2、报名及发售比选文件时间:2017年 5  22 日至2017年 5  27 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报名及发售比选文件地点: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

4、比选文件售价500/份,电汇形式缴纳,售后不退。比选文件费用电汇至以下账户:

人: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    

   号:11110154740005866

5、申请人报名时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八、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于2017年 6  16  9  00 分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至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楼1016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业主方不予受理。

九、其他

1、本次比选公告发布媒体:a、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www.xzcet.com)、b、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c、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xzgdjt.com)。

十、联系方式

1、业主方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镜泊西路汉风路交叉口吉田商务广场E栋407。

联系人:侯工

2、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

联系人:温乔乔       电话:0516-85699499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 5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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