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冷却塔合格制造商名录征集澄清文件
各申请人:
现对“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冷却塔合格制造商名录征集公告”发布澄清文件,本澄清文件如与原征集公告有冲突,以本澄清文件为准。
1、合格制造商名录征集文件中第五条用户证明1.用户证明中应包含用户评价、试运营时间等内容;2.用户证明盖章须地铁建设单位运营(分)公司部门或中心及以上公章。是否可以以用户需求书中冷却塔基本要求第7项7.4中的以总包单位签订的供货合同为准?还是要业主单位出具的用户证明?
答复:以征集文件中要求为准
2、冷却塔资格预审文件中提到需要通过美国CTI认证的原件,目前通过CTI的产品都没有原件,只是能在官网上可以查询到,是否可行?
答复:可行,需截取官网上的查询资料
徐州市壹号线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