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对徐州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综合开发地块工程代建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工程代建项目的投标。
1.工程地点:江苏省徐州市。
2.工程概况:
2.1项目位置
徐州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综合开发地块,位于汉源大道与和平大道交叉口西北象限。地块东侧为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大楼,西侧为南北路,北侧为居住区
2.2方案设计
地块用地面积约3.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9万平方米,包含住宅、商业、办公、公共配套设施等项目。其中项目住宅地上面积约8.5万平米。
2.3住宅概况
地块内设计有7栋住宅楼及商业综合体,暂定分两期开发。一期开发为5—7号住宅楼,共计244户,住宅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住宅地下室约3285平方米,其中5号楼为27层、7号楼为26层的高层,2梯4户;6号楼为11层的高层,4梯4户。二期开发为1—4号住宅楼及商业综合体,共计472户,住宅建筑面积约5万平方米,住宅地下室约3842平方米,商业综合体建筑面积(含地下)约4.8平方米,其中1—3号楼为33层的高层,4号楼为24层的高层,2梯4户,户型面积区间99㎡至136㎡。
徐州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综合开发地块工程范围内的代建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3.1、协助招标人开展前期方案设计征集与审查工作、完成工程的初步设计和工程概算的审查报批等工作;
3.2、按审查批准的初步设计,完成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预算的审查工作;
3.3、完成项目各种审批手续;
3.4、受招标人委托独立完成或协助招标人完成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采购以及设备采购各阶段的各类招标工作;
3.5、负责该项目授权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
3.6、按批准的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投资及建设期限,负责对该项目建设质量、进度、投资及各类合同实施有效的管理,协调参建各单位之间的关系;
3.7、组织该项目的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和竣工结算,协助招标人办理权属登记;
3.8、负责各种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于项目竣工验收后完整地移交给招标人;
3.9、负责工程缺陷负责期内的修复管理工作;
4. 主要节点计划(暂定)
7月15日一期住宅项目开工;
10月15日完成销售中心装修;
12月30日完成一期住宅预售许可
2018年3月二期住宅项目开工
2018年10月完成二期住宅预售许可
2019年12月一期住宅交付上房
2020年3月二期住宅交付上房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2.具有与从事项目建设管理相匹配的组织机构、管理能力、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3.江苏省项目管理试点企业;
4.投标人近五年(2012年3月1日至今)具有已完类似项目管理业绩(已签合同为准),在人员、设备、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拥有完成本合同段工程的能力;类似工程业绩定义:5万平方米以上房地产开发或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业绩;
5.项目管理机构不少于8人,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有8年以上相关管理经验,且执业资格证书在本投标单位注册,具有项目负责人名下的已完类似工程房地产开发业绩;类似工程业绩定义:5万平方米以上综合性房地产开发或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业绩。工程质量管理各专业负责人、工程投资管理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技术职称,并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安全工程师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6.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至招标人账户或采取银行保函形式缴纳,保函开具银行为:各全国性商业银行支行及其以上的银行。如不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则视为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伍 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汇至如下账号:
账户名: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518360819170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
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至少1个工作日前到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
注: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所需资料:1.单位授权委托书;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银行回单复印件或银行保函原件;4.招标文件。
1.本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为 2017年 4 月 6日至2017年 4月 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上班)。
2.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徐州市新城区镜泊西路与汉风路交叉口吉田商务广场E栋407)
3、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每套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人提供以下资料一套原件,否则不予办理:
1、投标申请人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2、被授权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于2017年 4 月 21日 9 时 30 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419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未按招标文件密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招标人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镜泊西路汉风路交叉口吉田商务广场E栋407
联系人:郭工
联系:0516-80805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