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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综合开发地块方案征集及深化设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已经苏发改设施发【2014853号文批准建设,所需资金来源由建设单位多渠道筹集解决,已落实。现对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综合开发地块方案征集及深化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工程方案征集及深化设计的投标。

二、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江苏省徐州市。 

2.工程规模: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综合开发地块工程,用地面积约3.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9万平方米,包含住宅、商业、办公、公共配套设施等项目。

3.招标范围: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综合开发地块方案征集及深化设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3.1控制中心开发地块规划建筑方案设计;

3.2控制中心开发地块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3.3控制中心开发地块景观设计;

3.4控制中心开发地块亮化设计;

3.5控制中心开发地块商业、办公、住宅等公共区空间装修设计;

3.6智能化、消防设计。

主要包括整个项目的设计说明书、规划分析图、总平面图、单体平立剖面图、透视图、其他符合徐州市规划审批要求的设计成果文件、中标后的方案及以及按相关设计规范规定的要求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施工及项目全过程的配合服务任务。

四、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 1个标段。

五、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综合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3.投标人近五年(2012 2月至今)具有已履行类似工程业绩,在人员、设备、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拥有完成本工程的能力,已履行类似工程业绩定义:指已履行完毕的城市快速公共交通系统工程站点上盖物业综合地块开发的设计业绩和合同总建筑面积12万㎡(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

注:城市快速公共交通系统是指:城市铁路、市郊铁路、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城市有轨电车、独轨交通、机场联络铁路以及城际轨道交通。

4.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或建筑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至少具有一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2万㎡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7.投标人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 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无行贿犯罪证明,本次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需在证明有效期内;

8.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之前完成“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备案;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投标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徐州”[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index.htm]“征信服务公司”专栏,咨询电话:66998350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99810516-80800966);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2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3.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504069139417

开户名:徐州市融汇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5.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8.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开始退还;

9. 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递交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镜泊西路建设大厦219房间,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在合同签订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10.投标人因故暂扣投标保证金的,在征得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部门书面同意后予以退还。

11.具体退还流程参照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关于退还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进行办理。

七、获取招标文件及投标报名方法

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7223日至20173 3。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体:a.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www.xzcet.com)、b.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c.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d.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xzgdjt.com)。

2.本工程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人在2017 3 317:00前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7 3 6 1700分前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文件及附件(如有)售价为每300/套,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付费后自行下载。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于2017 3 17 10 00 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未按招标文件密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评、定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镜泊西路汉风路交叉口吉田商务广场E407

联系人:胡工       

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康馨园二期门面房B27d-405室。

联系人:戴莉莉        电话:0516-83822529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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