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徐州市壹号线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的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已被徐州市政府批准建设,批准文号苏发改设施发【2014】853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由建设单位多渠道筹集解决,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供电系统及车辆段(综合基地)、停车场设备施工监理项目投标。
2 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标事宜。
3.1工程地点:江苏省徐州市。
3.2工程规模:合同估算价约1200万元。
3.3招标范围:
3.3.1车辆段(综合基地)及停车场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车辆段(综合基地)及停车场工艺及维修设备技术文件审查、选型、设备调研、招标采购、合同谈判、设计联络、监造、厂验、安装、调试、预验收、综合联调、试运行、试运营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的全过程的监理及咨询服务。
3.3.2供电系统
3.3.2.1徐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供电系统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的施工准备、施工安装、单体调试、单系统调试、综合联调、预验收、试运行、试运营、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
(1)主变电站:
徐州轨道交通1号线一号路站110kV主变电站、杏山子车辆段110kV主变电站施工阶段的土建、建筑装修、设备系统及安装工程、110kV线路工程以及供电局对侧电缆出线间隔工程(如有)等。
(2)变电所:
35kV中压环网、牵引变电所、降压变电所、跟随变电所、电力监控系统(变电所综合自动化部分)、接触网、杂散电流防护、能源管理系统、可视化接地、再生制动回馈设施等。
(3)接触网及疏散平台:
接触网采用直流1500V架空供电制式,地下线采用刚性悬挂接触网,其余采用柔性悬挂接触网,全线设置疏散平台。
3.4服务期限:服务期限至本项目工程缺陷责任期满。
2016年 10月~2017年6月完成设备招标;2018年3月主变电所送电,入住停车场;
2018年5月1日车辆到段;2018年9月地铁供电系统送电;2018年11月接触网送电;
2019年1月~2019年5月综合调试;2019年6月1日~2019年8月31日通车试运行
2019年9月试运营;
本节所述之时间节点为本工程初步计划安排,不排除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做出调整的可能,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此信息,并不得以此为借口提出变更合同总价或延误工期的要求。
3.5质量标准:合格
4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具体划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之一:
5.2.1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5.2.2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5.2.3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5.3投标人近5年内(最终服务期限结束时间在2012年2月1日以后的)至少具有一条国内已运营(含试运营)的包含城市轨道交通供电系统及车辆段(综合基地)、停车场设备施工监理的项目。(供电系统及车辆段(综合基地)、停车场设备施工监理不同合同可以组合使用);投标人母公司或子公司的业绩不作为投标人自身业绩;
5.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5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下述条件:
5.5.1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为铁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电力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符并在有效期内;
5.5.2至少具有一条已运营(含试运营)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供电系统(包含变电所、接触网)安装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不含改扩建工程)或车辆段(综合基地)设备安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不含改扩建工程)。
5.6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7 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9 投标人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 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无行贿犯罪证明,本次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需在证明有效期内。
5.10 投标申请人、拟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备案。
5.11外省市监理企业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需到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新城区建设大厦(镜泊西路)四楼建工处办理监理资质和监理从业人员单个监理项目核验手续。
5.12根据苏建规字【2016】3号文要求,失信严重程度为严重的,自名单载明的“发布时间”之日起三年内,其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
5.13 投标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徐州”[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 /index.htm]“征信服务公司”专栏,咨询电话 王主任:18252165432;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9981、0516-80800966)。
5.14 省内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同一设区市最多可同时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省内专业监理工程师,最多可在省内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省内监理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在建项目上从业。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6.2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6.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贰拾肆万元整。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504069139417
开户名:徐州市融汇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6.5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6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7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6.8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施工合同备案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次日起,至中标人公告之日止。
6.9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递交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镜泊西路建设大厦219房间,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合同备案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7年2月 9日至 2017年 2月15日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17年2 月15日17:00前内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7年2 月22日17:00前通过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http://122.192.166.138/xzhynew)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 年3 月3日9时30分。
8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范字【2013】4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a投标人投标报价: 42分
b投标人监理方案: 24分
c投标人项目监理机构:
26分
d投标人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5分
e投标人同类工程业绩:
2分
f投标人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获得奖项: 1分
10其他
10.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2本工程资格审查过程中投标申请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本工程设备核验要求合格证原件扫描件上传,监理组其他成员的资料及工程经验以公司盖鲜章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上传。
招标人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镜泊西路汉风路交叉口吉田商务广场E栋418。
联系人:胡工
电 话:0516-80805230
12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邮 编:100055
项目联络机构:南京技术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京市珠江路187号7楼
联系人:陈思
电 话:13770566661
传 真:025-57712710
电子邮件:chensi@nanjingtech.com、5533208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