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已经国家发改委(发改基础﹝2013﹞342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由建设单位多渠道筹集解决,已落实。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工程勘察的投标。
二、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江苏省徐州市。
2.工程规模:全长约20.1km。
3.招标范围: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及同步实施的2、3、4、5号线部分工程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等。
4.合同段划分:
01合同段:自杏山子站(含)至工农北路站(含)及车辆段(含出入段线),共计3站2区间1车辆段;
02合同段:自工农北路站(不含)至西安路站(含),共计3站3区间;
03合同段:自西安路站(不含)至徐州火车站站(不含)共计2站3区间;
04合同段:自徐州火车站站(含)至狮子山站(不含)共计3站3区间;
05合同段:自狮子山站(含)至一号路站(不含)及停车场(含出入场线),共计3站3区间1停车场。
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本工程勘察01-05合同段及设计咨询的投标,但仅有上述一个合同段的中标资格,设计咨询优先中标,其余合同段按中标金额大小从高至低依次确定一个合同段的中标资格。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且证书有效;
3.投标人具有近五年类似工程勘察业绩,在人员、设备、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拥有完成本合同段工程的能力,类似工程定义:规模相当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勘察业绩(仅限于承包人和建设单位直接签订合同的业绩);
4.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且执业资格证书在本投标单位注册,从事勘察工作10年以上,具有近五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名下的类似工程管理经历业绩;
5.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工程地质或水文地质等相关专业毕业,具有近五年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名下的类似工程管理经历业绩;
6.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8.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所在地或本工程实施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
9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之前完成“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数字化申报平台”备案;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
11.与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施工图审查单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投标。
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并具有近五年类似工程勘察业绩;联合体成员仅为1家,应当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联合体投标应附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方分工。
五、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按合同段分别提交,提交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将银行电汇回单交至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财务室,由财务室开具收据,持有收据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01合同段为人民币柒万伍仟元整(¥75,000元);
02合同段为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45,000元);
03合同段为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45,000元);
04合同段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
05合同段为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元)。
开户行:中国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553459071040
开户名: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服务部
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无论任何理由,未能及时提交足额、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的,均视为否决投标。
5.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开始退还;
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进行完签订合同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开始退还;
7.投标人因故暂扣投标保证金的,在征得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部门书面同意后予以退还。
8.具体退还流程参照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关于退还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进行办理。
六、获取招标文件及投标报名方法
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4年3月11日至2014年3月31日。招标文件同时在网上进行发售。
2.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3月11日至2014年3月31日,请在上述时间内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www.xzcet.com)进行网上报名工作。未进行网上报名者,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工程投标。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于2014年4月1日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未按招标文件密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九、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体:a.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www.xzcet.com)、b.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c.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镜泊西路汉风路交叉口吉田商务广场E栋411。
联系人:侯峥 电话:0516-80805237 传真:0516-80805200
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三区甲302号华腾大厦21层。
联系人:曹丽 电话:010-67169793-306 18601292789 传真:010-67116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