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轨道交通1号线即将投入运营,为了保证运营工作有序推进,市发改委依照法定程序,认真履行成本监审和价格听证等定价程序,在广泛调研、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市区轨道交通票价方案。
经市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市区轨道交通票价具体为:
起步价2元可乘6km,6~18km每1元可乘6km,18~34km每1元可乘8km,34km~44km每1元可乘10km,44km~59km每1元可乘15km,59km以上每1元可乘20km。
在学习、借鉴国内其他城市轨道交通票价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制定了我市轨道交通票价优惠政策:
1、普通乘客刷市民卡按单程票价9.5折优惠;淮海经济区其他城市市民刷交通一卡通按单程票价9.5折优惠;
2、市区70周岁以上老人(除工作日高峰时段7:00~9:00、17:00~19:00以外,以进站时间为准),刷市民卡免费乘车;
3、市区60~69周岁老年人(除工作日高峰时段7:00~9:00、17:00~19:00以外,以进站时间为准),刷市民卡乘车,按单程票价5折优惠;
4、身高1.3米以下儿童免费乘车;
5、市区全日制学校学生刷市民卡乘车,按单程票价5折优惠;
6、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因公致残警察、获市级以上(含市级)“好人”称号的市民,持相关证件在客服中心换取普通单程票免费乘车;残疾人持相关证件在客服中心换取普通单程票或持爱心卡刷卡免费乘车;
7、其他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相关优惠措施,由运营单位会同相关部门按照规定执行。
市轨道公司要做好票价组织实施及相关政策宣传解释工作,落实明码标价制度要求,在各站点醒目位置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轨道交通票价标准及优惠政策自我市市区轨道交通正式开通运营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