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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委会对市轨道公司2016年度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1月19日,在市安监局王庭珊副局长和市国资委陶庆华副主任的带领下,市安委会检查组一行对轨道公司201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轨道公司副总经理张昌伟、副总工程师耿敏、工程部部长耿培刚等陪同检查。


耿敏向检查组汇报了轨道交通123号线一期工程总体进展情况,详细介绍了建设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管理各文明施工标准化等情况,并就落实风险分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执行巡查共管制度、推行安全标准化管理及部署春节期间安全维稳工作安排等情况进行了汇报。


检查组认真听取了汇报,随后对轨道公司安全管理人员配置、安全生产投入、隐患排查及检查考核等内业资料进行了重点检查,并深入2号线一期工程09标大龙湖站、大龙湖站~市政府站区间施工现场对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认为我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有序,对安全管理信息化、风险分级管控等给予了高度评价。检查组就下阶段安全工作提出两点建议:一是希望轨道公司对安全工作汇报中好的管理经验、做法进行全面总结,加大宣传推广,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影响力;二是坚守安全底线思维,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不消灭隐患,隐患就消灭我们”,对安全隐患始终坚持“零容忍”。


副总工程师耿敏对检查组的莅临指导表达感谢,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委会检查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升轨道交通建设安全管理水平,全力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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