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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实施指南》顺利通过终期评审会

2015年12月9日上午,由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建华东投资有限公司共同主编的《江苏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实施指南》终期评审会在徐州召开。会议由江苏省住建厅张大春处长主持,省住建厅原副厅长徐学军、省土木建筑学会轨道交通专委会秘书长卢红标,南京、苏州、无锡、常州、徐州等城市质监站(轨道站)和地铁公司相关专家共12人作为评审专家出席。


轨道公司副总工耿敏代表编制组向专家组汇报了《指南》中期评审专家意见修改情况及本阶段编制成果。编制组克服了专业人员少、时间紧、工作量庞大、涉及专业繁多等种种困难,历时16个月,按照既定计划完成了质量验收指南中14个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用表的编制工作,包括分部工程的6个通用验收表、232个专用验收表和832个检验批验收用表的编制。与会专家进行了认真讨论和审议,认为指南编制的内容完善、细致,总体框架和编码成形,引用规范准确,总结了省内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经验,填补了省内轨道交通质量验收缺少统一标准的空白,一致通过评审。


会上,徐学军副厅长对指南的编写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江苏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实施指南》已经基本达到了省住建厅的要求,能够发挥作为参建各方质量管理重要依据,反应工程质量过程管理的真实写照,提供政府监管、抽查所必须材料,工程竣工档案原始数据的积累等作用。张大春处长结合各位专家意见,对后期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在目前质量验收指南的编码现状前提下,总体上要“相对固定、考虑扩展、方便使用”;二是针对分部工程观感问题,要从实际出发,抓住重点,便于实施,便于填表;三是质量验收指南的表格要与信息化结合,如何信息化需要省厅统一协调、维护;四是争取2016年1月份在徐州和常州进行试点试行;五是文字部分需要明确指南的总体要求、指导思想、说明等等。


轨道公司副总经理张昌伟对专家组在编制过程中给予的帮助和支持表示了感谢。他表示,质量验收指南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省厅把这项工作交给轨道公司和华东公司,这是对我们的信任,下一步编制组将根据各位专家提出的意见抓紧落实、修改完善,争取在12月底修改完成。


华东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宫志群,安全总监徐吉祥,质量总监高志刚,江苏盛华总监李晓涛、中铁济南咨询总监王亮、朱元剑、江苏建科总监赵勇坚、北京铁研总监赵旭东及轨道公司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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