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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监察局到轨道公司开展地下管网安全保障情况专项执法检查

  3月28日上午,由市监察局牵头的市区水电气暖地下管网安全保障情况专项执法监察组来我公司开展专项执法监察。

  监察组一行7人,由专项执法监察组副组长袁邦庆(市纪委执法监察室主任)带队,成员有:苏鹏(市纪委执法监察室副主任)、庞方(市纪委执法监察室副科级纪监员)、谢雷(云龙区纪委执法监察室主任)、吴蓓(泉山区纪委执法监察室主任)及两位市民代表。

  公司迎检人员9人,由总经理李晓东率领,副总经理张昌伟、总经理助理杨利强,安质部耿敏、耿培刚,工程建设部许锋、刘传磊,综合部(董事会办公室)佟大杰、陈杰参加。

  监察组召开了座谈会。总经理李晓东介绍了关于我市轨道交通建设影响范围内水电气暖地下管网安全保障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公司副总工程师、安质部部长耿敏汇报了我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总体情况。监察人员对公司管网资料档案整理、责任制落实、突发管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徐州市地下管网保护办法》执行等方面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袁邦庆副组长代表监察组肯定了公司前一阶段地下管网安全保障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了六点要求:

  一是普查工作要彻底。作为地下管网管线保护的责任单位,轨道公司要对轨道交通建设影响范围内的地下管线进行全面彻底的普查,针对管线年代久远、图纸标识不全等客观情况,采取现代与传统的方法相结合,物理与科学的方法相结合,探明管线的标高、管径、平面位置后建立详细的管线档案,推荐借鉴其他单位的先进经验,建立地下管网与管线的地理信息系统(GIS)。

  二是沟通联系要常态。轨道公司要加强与产权单位的主动联系与沟通,争取取得他们的理解与支持。轨道交通建设本身就是一项民生工程,不能因为工程建设的进度、安全因素妨碍了民生,也不能过分强调民生,从而影响了轨道交通项目建设的推进。本次监察的目的,也是为了在保障民生的前提下,又快又好的推动包括“三重一大”在内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三是技术交底要全面。项目建设伊始,轨道公司就要协调、组织地下管网的产权单位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全面、细致的交底。施工单位为了自我保护起见,更应该主动要求产权单位进行交底,并且要明确交底内容、交底程序,签字盖章。一旦出现问题后便于分清责任、追究责任。

  四是抢险预案要可行。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规模、投资巨大,建设过程中应完善各项预案,其中也包括地下管网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无论考虑多周到、设计多科学,也不能保证不出现突发事件。完善、可行的预案可以在第一时间内发现突发事件、组织抢险、恢复常态、保障民生,将事故的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

  五是施工管理要科学。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技术复杂,专业性强,安全风险和难度大。轨道公司要选择优秀的一流施工企业参与建设,加强施工过程管理的科学性,坚决杜绝野蛮施工、违章违规作业。保证影响范围内水电气暖等地下管网的安全,从而保障民生。

  六是资金使用要安全。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投资巨大,轨道公司应严把资金使用关。确保项目建成后,人不能出事,特别是招投标阶段,针对大宗的招投标项目,市监察局将会酌情提前介入,既是为工程建设保驾护航,也是对参与建设干部的保护。

(刘传磊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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