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轨道交通“一站一策”一期工程(慢行系统接驳改造工程) 已由 徐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徐政服投备〔2026〕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建设单位多渠道筹集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轨道交通“一站一策”一期工程(慢行系统接驳改造工程)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
2.1.2工程规模:徐州地铁自2019年开通首条线路以来,陆续开通了1、2、3号一期、3号线二期、6号线等线路,城市轨道已形成线网化体系运营,地铁站点周边的开发模式也逐步革新,经历了从既有土地上盖物业开发到“轨道+物业”的发展模式。为了响应国家发展战略与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要求,进一步提升徐州地铁站点周边综合开发利用的效能,切实缓解建设及运营的资金压力,响应新时代发展需求,破解客流提升瓶颈,融合城市发展,充分利用站内资源,特开展本项目。
2.1.3合同估算价:设计费估算价约380万元。
2.1.4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87日历天。
2.1.5设计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委托方有关技术要求,符合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1.6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2.2.1轨道交通“一站一策”一期工程(慢行系统接驳改造工程)设计,本项目设计范围为运营线路(1号线、2号线、3号线、6号线)及在建线路(4号线)。主要工作内容:1、城市更新结合站点周边综合开发设计;2、客流提升与三网融合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慢行接驳系统优化工程、非机动车接驳系统优化工程以及其它公共交通接驳工程的设计工作;3、站内存量空间赋能,增加多元经营收益总体规划与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车站内空间商业、文化类改造工程的设计;以及施工配合与后期服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2.2设计文件的编制需符合国家、省、市现行的相关法规,规范,技术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单位人员)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须在本企业注册),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自2021年 4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项目,类似工程是指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及周边区域的综合开发或交通接驳设计。类似工程业绩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 (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委托设计合同为准,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的为准。如以上材料无法体现类似工程业绩相关指标要求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3.4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3.7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双方)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
注 :(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 ,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 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xyfw/index.html )。
(2) 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 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thirdreport/show_list )。
(3) 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 , 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 ,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 0516-83701244 、0516-83755 971)。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9本项目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6年4月 28 日至2026年5月25日9时3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免费获取。
4.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 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 ”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 25 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次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模块后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参与开标、解密,未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3.1 | 评审因素及分值构成 | 经济标:10分 技术标:72分 商务标:18分 | |||
2.3.2 | 投标报价(10分) | 1、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 2、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 1%的扣 0. 1 分,每低 1%的扣 0.2分,不足 1%的按插入法计算。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偏离不足1%的,正负偏差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本评分细则中,有效投标文件均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4)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专家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
2.3.3 | 设计方案(72分)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设计说明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理解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 2、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方案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 | 6 | |||
技术路径 | 有科学合理可行的技术路线,研究内容和方案完整,有深度,完全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 6 | |||
城市更新结合站点周边综合开发方案 | 按照设计任务书要求对徐州已运营线路、在建4号线进行策划、论述,以1号线典型站点(杏山子车站)周边为示范,对编制的城市更新结合站点周边综合开发方案进行评审,方案是否经济合理,全面、准确,符合规范及规划要求。 | 15 | |||
客流提升与三网融合方案 | 按照设计任务书要求对6号线、4号线进行进行策划、论述,以1号线典型站点(杏山子车站)为例,对客流提升、三网融合等进行研究分析,完成相应的步行接驳、非机动车接驳的方案设计,方案是否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具有可实施性。 | 20 | |||
站内存量空间赋能及增加多元经营收益方案 | 按照设计任务书要求对徐州已运营线路进行策划、论述,以1号线典型站点(杏山子车站)为例,对编制的站内存量空间赋能及增加多元经营收益方案进行评审,方案设计合理经济,切实可行。 | 15 | |||
工作计划及安排 | 在规定的设计工期内,合理安排项目设计进度,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 5 | |||
合理化建议 | 对重点问题进行研究,提出符合本项目特点的建议,具有一定深度,结论正确。 | 5 | |||
评分标准: (1)以上某项内容详细具体、科学合理、措施可靠,组织严谨、针对性强,内容完整的,可得该项分值的90%以上; (2)以上某项内容较好、针对性较强的,可得该项分值的80%-90%; (3)以上某项内容一般、基本可行的,可得该项分值的70%-80%; (4)以上某项无具体内容的,该项不得分。 (5)投标文件的设计方案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除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的设计方案部分得分不应低于70%(如出现此情况,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统一认定并作出说明。)设计方案各项内容评审,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打分,评委所打投标人之间同项分值相差过大的,评委应说明评审及打分理由。 注:设计方案采用暗标。暗标编制要求为: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包括联合体成员)名称、相关人员姓名、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图案以及与本次招投标无关的标识。 | |||||
2.3.4 | 商务标 (18分) | 企业业绩(6分) | 投标人自2021年 04月01日(含)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项目,类似工程是指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及周边区域的综合开发或交通接驳设计。每提供一个得2分,此项最高6分。 类似工程业绩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 (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在“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委托设计合同为准,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的为准。如以上材料无法体现类似工程业绩相关指标要求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 ||
项目负责人业绩(4分) |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04月01日(含)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项目,类似工程是指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及周边区域的综合开发或交通接驳设计。每个得2分,此项最高4分。 类似工程业绩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 (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委托设计合同为准,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的为准。如以上材料无法体现类似工程业绩相关指标要求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注:上述材料原件扫描件在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中上传。项目负责人业绩如存在人员前后不一致的,则需提供有效的变更证明材料。 | ||||
人员配置要求 (6 分) | 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团队成员具备以下证书的: ①副高及以上职称; ②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每提供其中一项证书得2分,最高得6分。 注:同一人员不能同时兼任不同岗位,同一人员具有多种证书的,只认定为其中一个类别,不重复得分。 以上证书原件扫 描 件 在 投 标 文 件 制 作 工 具 “ 投 标 保 证 金 ” 模 块内上传。 | ||||
信用认证(2 分) | 具有有效期内的AAA级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得2分。 注:以上证书原件扫 描 件 在 投 标 文 件 制 作 工 具 “投 标 保 证 金 ”模 块内上传。 | ||||
注: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必须是牵头单位人员,并提供牵头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 1个月为以上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证明原件扫描件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保证金”模块内上传;否则不得分。人员不可兼任。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9.其他
9.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10. 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和平大道126-9号地铁大厦 |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 |
联系人:何工 | 联系人:李工、刘工 |
电话:0516-80805207 | 电话:025-83301141、13952188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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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相关部门
10.2.1招投标监督部门: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6-66998691。
10.2.2交易中心业务电话:0516-67019068、0516-67019025。
交易中心软件管理电话:0512-58188503。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异议人应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异议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139521885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