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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供电车间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地铁6号线一期工程 已由 江苏省发改委     苏发改基础发 2020】116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建设单位多渠道筹集解决,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供电车间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为一条反“L”型轨道交通线路。工程起点为黄山路与湘江路交叉口的黄山路站,途经铜山区、云龙区与开发区,联系了铜山新区、新城区及高铁东站,串联铜山新区中心、新城行政商务中心、新城区客运站、高铁站等大型客流集散点。线路主要沿湘江路、利民路、汉风路、云台路敷设,终止于徐州东站东广场。

6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约22.916km,平均站间距1.496km;共设站16座,全部为地下线。

本工程设汪庄车辆段1座,高铁停车场1座。控制中心设于京沪高铁西站附近。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以及竣工交验、培训等全过程,其间包含设计联络及各检验、试验、验收环节,包含本项目工程全过程服务、售后服务以及技术文件和图纸的提交。投标人按交钥匙工程要求对工程实施总承包,同时对全过程的安全、质量、环保、文明施工和施工占用道路及场地承担所有责任。

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3交货地点:   江苏省徐州市   

2.4供货期 设备的到货和调试在2025年7月底以前完成。

注:招标人有权对招标范围进行调整,投标人应遵照执行。 

2.5标段划分:  壹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开通运营日期在2020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段集成设备供货业绩,业绩中包括供电车间设备(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业主出具的验收证明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在一项已开通运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段集成设备供货服务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业主出具的验收证明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如以上资料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则需另行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资料);

3.3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认证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

3.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5投标人是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3.6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þ银行电汇、þ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þ银行保函、¨信用承诺、¨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4.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壹拾万元整

收款人: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60090188000127383-10068550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上述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银行保函的受益人必须为招标人。银行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银行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无。

担保保函要求如下:无。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4.4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对应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 xxxx 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 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4.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7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方式的除外)。

5. 评标办法

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评标细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06月19日至2025年07月01日

6.2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在 202507019时30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s://www.etrading.cn/BR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4DQ_XUZHOU?regioncode=DQ_XUZHOU)

6.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7月01日 9 时 30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zwb.xz.gov.cn)、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xzdtjt.com)上发布。

8. 其他

8.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8.2 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和平大道126-9号地铁大厦

联系人:何工

电话:0516-8080520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1706

联系人:闫士委

电话:18068712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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