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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总体总包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所需资金来源由建设单位多渠道筹集解决,已落实。现对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总体总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上述项目的投标。

二、招标代理机构

中咨环球(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江苏省徐州市。

2.工程规模:4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25.4km,全线为地下线,共设站 19座,含换乘站 8 座。新建徐海路车辆段一座。

S1线全长27.6km,设站14座,包括与轨道普线的换乘站1座。线路起自1、2号线换乘站大庙,沿徐贾快速通道-贾柳线(X303)-G206(泉城路)-泓福路,终止于凤鸣海。

3.招标范围:4号线一期工程(不含预留工程)招标范围包含如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及审批工作(含相关专题研究)、设计总包管理(含报批报建)、勘察总体、设计总体(含总体设计、初步设计阶段设计管理、招标设计阶段设计管理、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管理、设计联络、施工现场服务、联调联试阶段服务、竣工验收阶段服务及试运营阶段服务)、部分单项设计(包含徐海路车辆段及出入段线设计)、4号线一期工程BIM技术应用咨询管理、车辆段及出入段线范围内的资源开发配套等项目的设计和配合工作等(含同步建设部分)。

S1线招标范围包含如下: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预可行性研究的3个专题报告(预可研报告、客流预测报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初步方案、专家评审方案和最终成果方案编制评审、配合报批及相关设计配合工作等。

四、工程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个标段。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甲级设计资质,且证书有效;

3.投标人自2015年5月1日至今承担过下列业绩:

至少具有1条已通车运营(含试运营)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设计总体总包或勘察设计总承包业绩;业绩以①合同、②中标通知书或建设单位委托书、③已通车运营(含试运营)的证明文件为准。时间以项目已通车运营(含试运营)的证明文件的签发时间为准。

4.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相应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主导专业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除外)

5.工程可行性研究(含S1线工程预可行性研究)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设计总体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7.总包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8.投标人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有效;

9.本项目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10.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11.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投标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index.htm]“征信服务公司”专栏,咨询电话0516-67019137;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9981、0516-80800966);

14.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1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名。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服务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到公共资源中心换开收据,开标时只需提交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复印件。法人基本账户未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需携带开户许可证原件至政务服务中心二楼F厅9号窗口备案(如不明确,请拨打9号窗口电话:67019076咨询),登记完成后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壹拾 万元整。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600901880001273830017932

开户名: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5.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

6.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7.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在开标时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8.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9.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按要求到账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0.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七、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0年515日至2020年615日。

2.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人在2020年615930分前登陆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0年52717时前通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向招标人提出。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615930分。

八、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a.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zggzy.com.cn/)c.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d.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e.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xzgdjt.com)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十、其他 

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开标方式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十一、招标人: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和平大道126号9栋

联系人:董工         

 话:0516-83289804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中咨环球(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徐州市金山桥开发区保利新城1期14号楼1单元2401

联系人:魏工       

 话:18636946028

 

 

中咨环球(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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