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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沿线综合配套建设项目—徐州火车站东广场及交通设施项目建筑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沿线综合配套建设项目,已经徐发改备【2018】69号批准建设,所需资金来源由建设单位多渠道筹集解决,已落实。现对徐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沿线综合配套建设项目—徐州火车站东广场及交通设施项目建筑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工程建筑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投标。

二、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站东广场站位于徐州火车站及津浦东路东侧,淮海东路南侧,地块北侧地下空间为徐州轨道交通1号线站东广场站。

2.工程规模:徐州火车站东广场综合交通枢纽总用地面积3.55公顷,总建筑面积8.8万平方米,在广场中心位置建设3层裙房,内设3000平方米进站换乘空间,主要为售票、安检、进站功能,设两台安检设备,进站通过3层建设钢结构连接通道,上跨现有津浦路及货运铁路,与现有候车室进行连接,实现进站功能,并利用现有候车大厅实现候车功能。出站通道利用现有西广场出站通道进行东延,进出站通道在地下与轨道交通子房山站进行无缝换乘。

3.招标范围:徐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沿线综合配套建设项目—徐州火车站东广场及交通设施项目,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3.1.建筑设计

3.2.初步设计

3.3.施工图设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设备(给排水、采暖通风、电气)、建筑智能化、人防、消防、节能、绿色建筑、亮化、景观、外立面装饰装修及室外配套工程等设计;设计单位提供图纸应包括设计说明、总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详图、地下车库基坑设计等按相关设计规范及相关部门要求应由设计人承担的一切任务。

3.4.雨污水排水专项方案设计界面不限于本地块,应结合周边市政管网统筹考虑,最终范围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复为准,同时做好与海绵城市设计方案对接工作。

4.设计质量:满足国家现行规定,涉铁工程的方案及施工图必须经铁路相关部门审核通过。

四、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 1个标段。

五、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及铁道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3.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相应专业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主导专业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除外);

4. 投标人近五年(2014 年101日至今)完成过合同总建筑面积8万㎡(含)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厂房除外)的设计业绩;

5.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6.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 投标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index.htm]“征信服务公司”专栏,咨询电话0516-67019137;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9981、0516-80800966)。

10.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2.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3.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4.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461169937155

开户名:徐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5.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 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 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8.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次日起,至中标人公告之日止。

9. 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递交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镜泊西路建设大厦219房间,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书面合同签订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七、获取招标文件及投标报名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9 年10月10日至 2019年11月5日。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 2019 年11月59:30前内登陆徐州市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 2019 年10月1817时前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9 年11月5 9 时 30分。

八、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九、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地址:江苏省徐州市和平大道地铁大厦1805室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16-80805235     

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泉山区解放南路387号南都国际5号楼607室

联系人:马璇        电话:0516-83362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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