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党的建设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沿线及周边道路内部质量探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0675-190JOC010370

一、招标条件

徐州市贰号线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的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项目,所需资金来源由建设单位多渠道筹集解决,已落实。现对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沿线及周边道路内部质量探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道路内部质量探测项目的投标。

二、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江苏省徐州市。

2.工程规模: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沿线淮海东路、淮海西路、中山北路、复兴南路、复兴北路、解放路、解放南路、大马路、彭城路,线路全长约25.6km。

3.招标范围: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沿线及周边道路内部质量探测。具体详见《服务内容、技术标准和要求》。

注:招标人有权对招标范围进行调整,中标人应遵照执行。

四、工程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  个标段。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单位,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2.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专业甲级资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摄影测量与遥感甲级资质(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

检测能力范围含土体密实度路基坑洞道路病害及塌陷隐患等内容;

4.投标人自2016年9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个已完结的类似项目探测业绩(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金额≥20万元的道路内部质量地质雷达探测项目。业绩以①合同、②中标通知书或建设单位委托书、③竣工验收报告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为准。三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中注明的完工时间为准;

5.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至少在一个已完结的类似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者技术负责人职务(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金额≥20万元的道路内部质量地质雷达探测项目。业绩以①合同、②中标通知书或建设单位委托书、③竣工验收报告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为准。三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如合同、中标通知书、建设单位委托书、竣工验收报告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中未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则必须另外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任职证明文件);

6.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7.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8.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

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到公共资源中心换开收据,开标时只需提交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复印件。法人基本账户未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需携带开户许可证或加盖银行鲜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及复印件至政务服务中心二楼F厅9号窗口备案(如不明确,请拨打9号窗口电话:67019076咨询),登记完成后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贰万陆仟 元。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60090188000127383-0012288

开户名: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4.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

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5.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在开标时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7.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按要求到账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七、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9年 9  30 日至2019年 10  14 日。

2.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 9  30 日至2019年 10  14 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电汇形式,售后不退,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费用电汇至如下账户:

  人: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    

    号:11110154740005866

4.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一套,原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xuzhouhaiqi02@163.com),或将以下资料带至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否则不予办理:

1)报名申请书(格式不限,注明委托代理人手机号码、办公室电话、传真及电子邮箱);

2)投标人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于2019年 10  30  09 时 30 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徐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230 开标室(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未获取招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a.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zggzy.com.cn)、b.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c.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d.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xzgdjt.com)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十一、其他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十二、招标人:徐州市贰号线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和平大道126-9号地铁大厦1805室。

联系人:李工        

十三、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

报名联系人:蒋百麒            联系电话:0516-83999306

招标项目联系人:温乔乔        联系电话:0516-85699499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 9  30 

<   上一篇 公司开展“同升国旗、同唱国歌”活动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通风空调、 ...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