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所需资金来源由建设单位多渠道筹集解决,已落实。现对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及设计总体总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可行性研究及设计总体总包项目的投标。
二、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江苏省徐州市。
2.工程规模: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北段线路全长6.9km,设站5座,含换乘站2座,全为地下线,平均站间距1.38km。南段线路全长约1.57km,其中地下线约0.9km,地面线约0.67km。设地面车站1座。二期工程新建后蟠桃村停车场一处。沿用一期的一号路控制中心控制中心。
3.招标范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及审批工作(含相关专题研究)、设计总包管理(含报批报建)、勘察总体、设计总体(含总体设计、初步设计阶段设计管理、招标设计阶段设计管理、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管理、设计联络、施工现场服务、联调联试阶段服务、竣工验收阶段服务及试运营阶段服务)、部分单项设计、3号线一期工程相关配合及资源开发配套等项目的设计配合工作等。
四、工程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壹个标段。
注: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及3号线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及设计总体总包的招标活动同时进行,投标人可以对6号线、3号线二期工程同时提出投标申请,但只能获得一个项目的中标资格。如某一投标人同时为2个项目的排名第一,则推荐该投标人为6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及设计总体总包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3号线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及设计总体总包项目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该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甲级设计资质,且证书有效;
3.投标人自2013年9月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具有1条已通车运营(含试运营)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设计总体总包或勘察设计总承包业绩。业绩以①合同、②中标通知书或建设单位委托书、③已通车运营(含试运营)的证明文件为准。时间以项目已通车运营(含试运营)的证明文件的签发时间为准;
4.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相应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主导专业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除外);
5.工程可行性研究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设计总体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7.总包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8.投标人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有效;
9.本项目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10.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11.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投标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徐州”[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cxxz/index.htm]“征信服务公司”专栏,咨询电话0516-83870732;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9981、0516-80800966)。
1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名。
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2.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3.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壹拾 万元整。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461169937155
开户名:徐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5.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8.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备案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次日起,至中标人公告之日止。
9.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递交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镜泊西路建设大厦219房间,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合同备案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七、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8年 9 月 29 日至2018年 11 月 15 日。
2.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人在2018年 11月 15 日 9 时 30 分前登陆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8年 10 月 30 日17时前通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向招标人提出。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 11 月 15 日 9 时 30 分。
八、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a.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b.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xzggzy.com.cn/xzwebnew/allweb/)、c.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d.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njebpubservice.com)、e.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xzgdjt.com)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十、其他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十一、招标人: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镜泊西路汉风路交叉口吉田商务广场E栋407。
联系人:赵工
电话:0516-80805235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
联系人:温乔乔
电话:0516-83999711/0516-85699499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