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党的建设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沿线房地产及附着物评估服务单位比选项目比选公告(二次公告)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比选人,对轨道沿线房地产及附着物评估服务单位进行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比选。

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江苏省徐州市。

2.比选范围: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沿线房地产及地面附着物评估等业主有权对上述范围进行调整,评估单位应遵照执行)

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二、控制价

本项目设置控费率评估项目总费用的 千分之三 ,不足两千元的按照 两千元 支付其评估费(不可竞争)。若供应商的报价高于控制价的,将作为否决性处理。

参选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且证书合格、有效; 

3.201571日以来至少有一项年累计完成评估服务费用在2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已完)

4.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201571日以来至少有一项年累计完成评估服务费用在20万元及以上项目的负责人业绩(已完),须为参选人在职员工;

5.参选人没有因骗取中选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参选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四、获取比选文件及投标报名方法

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88日至20188日。

2.报名及发售比选文件时间:201883日至20188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3.报名及发售比选文件地点:徐州市新城区吉田商务广场E407室。

4.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参选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于2018810930比选申请文件递交至江苏省徐州市新城区镜泊西路汉风路交叉口吉田商务广场E 466 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未按比选文件密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评选办法

本工程评选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选细则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七、其他

本次比选公告发布媒体: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xzgdjt.comwww.xzmetro.net)。

、联系方式

比选人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镜泊西路汉风路交叉口吉田商务广场E407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16-80805235

传真:0516-83289804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201883

<   上一篇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电动客车牵引...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广告灯箱采购...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