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0675-180JOC010314
一、项目条件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通风空调节能控制系统资金已经落实。现邀请能提供本次比选项目货物和服务的企业参加本项目的合格供应商比选。本次比选是对申请人的资格评估,并非定货意向或承诺。只有通过比选的合格申请人才能参加下一阶段由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总承包方(以下简称总承包方)组织的招标活动。总承包方将在通风空调节能控制系统的入选合格供应商范围内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二、代理机构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方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比选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江苏省徐州市。
2、项目概况: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北起新台子河站,途经市立一院、彭城广场、徐州师范大学、淮海战役烈士纪念园、中国矿业大学、汽车南站、市政府,止于京沪高铁以西的新区东站。线路长约24.8km,设站20座,全部为地下站。在线路起点茅夹铁路以南、华润路以西设新台子河停车场1处,与起点站新台子河站接轨;在徐州新区故黄河以东、京沪高铁以西、线路以北地块内设新区东车辆段与综合基地1 处,与一期终点新区东站接轨。徐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通风空调和防排烟系统由隧道通风和防排烟系统、车站公共区通风空调和防排烟系统(简称车站大系统)、车站设备管理用房通风空调和防排烟系统(简称车站小系统)和空调水系统组成。徐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车站大系统采用全空气一次回风系统,车站两端环控机房内均设置一台组合式空调机组和一台回排风机,采用节能控制系统,通过对系统各种工艺参数及设备参数的采集,计算并记录空气处理机组的输出能量趋势序列,结合系统特性、循环周期、历史负荷数据等推理预测“未来时刻”系统的负荷,从而确定空气处理机组的最佳运行参数,实现空调区域温度的精确控制,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降低系统的能耗。冷水机房设置空调水系统节能控制系统,本系统为应用现代计算机技术、自动控制技术、变频调速技术、系统集成技术等,对中央空调水系统的运行进行优化控制以提高空调系统能源利用效率的一种自动化控制系统,它以空调水系统综合能效最优作为控制目标,对冷却水泵(蒸发冷凝系统无)、冷冻水泵、冷却塔(蒸发冷凝系统为强排风机)、冷水机组进行节能控制,冷水机组通过通讯接口与节能控制系统实现指令传输和数据采集。
3、项目范围: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通风空调节能控制系统的供应及配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及相关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供应;设计联络、试验、安装指导、调试、接口管理、验收、培训、质量保证等。
四、标段划分
本次比选共分 1 个标段。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比选项目货物和服务的企业;本项目不接受非独立法人机构的申请;
2、申请人必须是本次比选设备的直接生产厂家,须具备节能控制系统整机的制造和供货能力,不接受经销商或代理商的比选申请;
3、申请人近5年内(2013年7月至今)须至少具有一项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地铁)节能类工程项目开通运营业绩(单项合同中须同时具备空调通风系统及空调水系统节能控制。业绩以合同及用户证明为准,且用户评价良好,二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业绩时间以开通运营时间为准);业绩必须是申请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合作方的;
4、申请人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5、申请人的节能控制系统软件应有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软件著作权证书;
6、申请人拟报同类产品在近5年内(2013年7月至今)无重大质量问题;
7、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
8、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9、申请人是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10、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1、申请人比选前,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日期需在证明有效期内);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比选;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与比选。
六、比选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项目比选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汇至业主方账户或采取银行保函形式缴纳,保函开具银行为:各全国性商业银行支行及其以上的银行。如不按要求缴纳比选保证金,则视为申请人未提交比选保证金。
2、本项目比选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伍 万元整。
比选保证金汇至如下账号:
收款单位:徐州市贰号线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镜泊西路支行
账 号:32001719336052501403
3、申请人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日期至少1个工作日前将比选保证金汇入上述指定账户,并于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日期至少1个工作日前到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开具“比选保证金收据”。比选保证金收据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现场查验,否则拒收其比选申请文件。保证金及保函不计利息。
注:1、开具“比选保证金收据”所需资料:(1)单位授权委托书;(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银行回单复印件或银行保函原件;(4)比选文件。
2、开具比选保证金收据请至轨道公司417办理:
联系人:张贝;联系电话:0516-83289781。
3、比选保证金的退还请至轨道公司417办理:
联系人:邱工;联系电话:0516-83289804。
七、获取比选文件及报名方法
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8年 7 月 31 日至2018年 8 月 7 日。
2、报名及发售比选文件时间:2018年 7 月 31 日至2018年 8 月 7 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报名及发售比选文件地点: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
4、比选文件售价500元/份,电汇形式缴纳,售后不退,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比选文件费用电汇至以下账户:
收 款 人: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
账 号:11110154740005866
5、申请人在购买比选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一套,原件的复印件加盖申请人鲜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xuzhouhaiqi02@163.com),或将以下资料带至现场购买比选文件,否则不予办理:
(1)报名申请书(格式不限,注明委托代理人手机号码、办公室电话、传真及电子邮箱);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
八、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于2018年 8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至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楼1016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未获取比选文件、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业主方不予受理。
九、其他
本次比选公告发布媒体:a、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xzggzy.com.cn)、b、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c、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njebpubservice.com)、d、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xzgdjt.com)、e、江苏海企招标业务管理系统(www.jociec.com)。
十、联系方式
1、业主方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镜泊西路汉风路交叉口吉田商务广场E栋406。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16-83289785
2、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
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联系人:蒋百麒 联系电话:0516-83999306
招标项目联系人:温乔乔 联系电话:0516-85699499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 7 月 31 日